為什麼我國很多文物,文獻在其他國家的博物館(大英博物館等)?
從公元1840年鴉片戰爭開始,我國進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公元1949年,新中國成立,我國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總計109年時間。按照科學的推算,1840年我國GDP佔世界總GDP的29%左右,1949年是4.5%左右。
這期間,我國流到世界各地博物館裡的文物,只是我國流出文物總量的九牛一毛。更多的是在私人手中。1.早年 列強侵華 國家參弱 沒能力保護 圓明園珍貴的文物 世世代代傳下來的字畫 石窟的壁畫 佛頭 莫高窟的敦煌遺書許許多多不勝列舉都被外國人帶走了 這是外國人搶的
2 還有大部分是中國人自己賣的 文物販子都會把貴重的文物流向國外
我們淪為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呀。國家自己顧不過來。比如八國聯軍,比如敦煌文獻的丟失,余秋雨寫過的
1.古代中國對外出口
這部分主要是指絲綢之路興起後的絲綢、外銷瓷等作為商品出口給國外,後來成為傳世品或出土文物。
2.近代歷史中的列強掠奪
這部分主要是指鴉片戰爭之後對我國文物的掠奪與洗劫。(參考一下斯坦因等人在敦煌發生的故事)
3.現代社會文物走私
0.0主要是早期我國法律還沒有健全的時候,對我國文物的認識不全面,所以有大量文物走私到國外……
大概就是這樣子吧( ??ω?? )
其實……這個問題本身很有意思。
「我國很多文物」這個詞,本身就帶有一定的邏輯誤導性。
什麼叫「我國文物?」
舉幾個例子。
阿拉伯人賣給唐朝人的花瓶,算不算「我國文物」?
唐朝人賣給阿拉伯人的花瓶,算不算「我國文物」?
抗日戰爭中繳獲的日本軍旗,算不算「我國文物」?
圓明園被搶的十二生肖獸首,算不算「我國文物」?
前兩個例子是貿易導致的。後兩個例子是戰爭導致的。在哪國文物這件事上,我們不能搞雙標。
在清朝和民國的時候外國人搶走、騙走、買走了很多我國的珍貴文物,中間使用了許多非法的手段,通過了許多非法的途徑,這個是無可辯駁的事實。然而到了現在,對不起,這些已經不是我國文物了,是別人國家的,原產自中國的文物了。
順帶為了防挑刺,補充一句。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245條規定,「佔有的不動產或動產被侵佔的,佔有人有權請求返還原物………………佔有人返還原物的請求權,自侵佔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未行使的,該請求權消滅。」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