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相簿

小妮丝好喜欢看家族相簿,里头记录著有趣的故事和她们的全家福:爸爸、妈妈、两姊妹,还有瓦堤亚叔叔。瓦堤亚叔叔对小妮丝很好,但他和小妮丝之间,却有一些不能说出去的秘密……。

虽然妈妈一直警告她要堤防大雄猫,但让她感到不舒服的是亲近的瓦堤亚叔叔,她不想被紧紧拥抱,不想握著叔叔的尾巴,不想被抱在大腿上;

为了准备一堂如何和儿童谈性教育的课程,找了些相关的绘本,又看到书架里的这本[家族相簿]。搭配绘本馆11月份的主题: [我]绘本---让孩子安心长大 主题书展。将这本[家族绘本]作为此次主题展的主题书。

先推荐一篇台湾医界的儿童性侵害评估(2011)文章:

儿童性虐待长久以来却是一个被忽略的世界性议题,它的发生通常无声无息而且持续反复地进行。依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口、以及不同的定义,世界各地报告儿童性虐待的发生率女生大约2-62%、男生大约3-16%。研究报告资料显示儿童性虐待逐年增加,保守估计美国每年约有百万儿童遭受性虐待,更有高达15-25%女性以及5-15%男性自诉在儿时曾有性虐待的经验。受害者年纪发生在17岁以下,平均年龄是9岁。台湾地区增加的趋势尤其惊人,2005至2009年内政部的通报资料显示,未满18岁的儿童性侵害案件从2005年2786人到2009年4684人,增加了68%,若以年龄层来分析,未满6岁儿童性侵案件成长44%,6-12岁儿童性侵案件成长高达80%,12至18岁的儿童性侵害事件则成长68%。

在2009年整年所有不分年龄8008件通报性侵害事件中,高达59% 属于未满18岁之儿童性侵害案件,显见儿童性侵害问题的严重性。性虐待不同于身体虐待,具有恐惧性与隐秘性,大部分受虐的儿童绝不会主动告诉任何人,加上揭发时往往已经无明显的身体理学检查变化,因此比起遭受身体虐待的儿童,性侵害受害儿更难被发现,目前所见通报案例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儿童性虐待加害者往往是儿童身边的熟人。93%儿童性虐待被害者认识加害人,父亲或其他的亲戚分别占了21.5%以及19.4%,除了父亲和其他亲戚之外的大人占24.9%,母亲则占3.9%,父母亲同时都对小朋友性侵害占8.1%,保姆或是一些照顾机构的托婴人员则占2.7% (1, 2, 4,5)。在乱伦的事件中,儿童心中非常痛苦难以面对的事实是他们熟识甚至喜欢敬爱的人竟反是性虐待他们的魔鬼。在一些情况,儿童性侵事件若能有幸被举发进入司法程序,儿童往往会面对指证的困境。一方面担心指证家人会遭受处罚甚至遗弃,另一方面对于学龄前儿童,加害者往往以物质诱哄被害人让被害儿童不以为受害反而还会获得奖赏,若是加害者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例如父亲,可能因此坐牢影响家庭经济时,母亲甚有可能加入加害者共同胁迫儿童拒绝承认被害。目前我国司法社福体系并未对于儿童「原告」提供保护与协助,如果被告是儿童原生家庭一分子,尤其是父母,儿童显然无法在安全无虞与日后生活无忧的情境下举证,也因此乱伦性侵成案有其困难。唯有透过立法特别保护儿童司法人权才有可能突破此举证的困境。(以上来源为: 台湾医界,2011,儿童性侵害评估)

而根据卫生福利部统计,105年度性侵害通报案件受暴人数计8141人,其中18岁以下计5214人占64%,且熟识者性侵比率占74.6%,特别是12岁以下受侵害者,加害者以家属关系占3成7居多。许多年过去了,事情仍无法得到改善,原因到底在哪里?

不管社会政府如何说,但数字会说话,在儿童性侵害的范畴中,[熟识者]才是让孩子不能安心长大的主要原因,那么,孩子的保护者--家长,为何让孩子不能安心长大呢?

推荐一个不错的参考网站[儿童性侵害防治--国民小学在职进修网]  http://childsafe.isu.edu.tw/a/a3-01.asp, 其中家长该学习的观念先学起来吧!

 

家长的迷思与事实

误解:孩子和我每天都在一起,他根本没有机会被侵害。
事实:事实显示,不同的侵害者、侵害地点及侵害方式,查出真相才是最重要的。

误解:我的孩子常撒谎,我怀疑这也是他(她)的谎言。
事实:当父母或其他成人得知这消息时,首先应查出事实,而不是怀疑他(她)。
    
误解:父母毕竟是爱自己的子女的,虽然有时一时鬼迷心窍,性伤害了孩子,但这
   种情形绝对不会常常发生,而且父母也会小心的保护孩子,不会造成太大的
   伤害。
事实:家庭乱伦愈演愈烈。有些受害者甚至到连续多次堕胎的结果。

误解:受害的孩子为什么不一走了之,跑到亲戚家求助,可见孩子有留恋的地方。
事实:侵害者常威胁孩子不准求助,不准逃离,使得孩子不敢这么做。更有些侵害
   者利用孩子同情心及情感,让孩子感到有责任来保护侵害者。

误解:父女乱伦简直是胡说八道,根本不可能发生。
事实:父女乱伦是最常见的形式。

误解:乱伦立刻会被发现,不可能拖延太长时间。
事实:乱伦多为长期性的,平均三年以上才被发现。

误解:乱伦常诉之于暴力。
事实:多数乱伦是以亲情来诱导孩子。

误解:孩子隐瞒乱伦,孩子也要负责。
事实:孩子担心严重后果,而不敢透露。

误解:父女乱伦的家庭里,母亲因不知情而无法保护孩子。
事实:有些母亲知情,但因害怕失去丈夫或经济等因素而装做不知情。

误解:近亲乱伦的侵害者一定是智障或精神疾病患者。
事实:大部份近亲乱伦的侵害者是正常人。

误解:侵害者一定是酗酒者,在酒醉下犯下暴行。
事实:多半侵害者是在清醒时犯下暴行。

误解:侵害发生后,孩子会立刻告诉他所信任的人。
事实:通常孩子因惊吓困惑,不会立即告诉别人。再者,侵害者的威胁也让小孩
   却步。

误解:孩子会引诱他人侵犯他。
事实:大部份的性侵害是由侵害者引诱受害者。

误解:性侵害只有与孩子性交才算是。
事实:身体接触及骚扰,性图利均为儿童性侵害。

误解:父母通常是第一个得知性侵害的人。
事实:大部份的父母是从别的管道知道自己孩子的遭遇,如从老师、邻居处得知。

误解:父母他们认为这是家务事或家丑,不愿向外界求救,不愿外人涉入。
事实:专业团队提供亲职教育、心理咨商、医疗、法律、户政、就业训练等,协助
   孩子及家庭渡过危机。

误解:受伤害的孩子不宜再刺激他,不应再进行什么心理复健,让时间自然来治愈
   。
事实:心理治疗不是刺激,也不是伤害,它是复健的过程,有效的协助孩子走出阴
   霾。

误解:父母为了避免别人知道,以异样眼光看孩子,所以不应让孩子接受心理治
   疗。
事实:父母若中止专业对孩子的治疗,则可能让问题埋在深处,发酵酝酿,不仅对
   个人造成影响,甚至对整个家庭和下一代均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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