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国际刑警发出红色通缉令的印度头号通缉犯文子星,印度政府向法庭申请引渡他回国,案件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始聆讯,裁判官彭亮廷亦批准免除传媒报道此案件的限制。

控辩双方今早争议裁判法院,是否有司法权处理本案有关《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人权等事宜。

辩方指,有证据证明文子星在印度受尽酷刑对待,提议法庭先让入境处的「统一审核机制」,即一个审核「免遣返」保护声请,包括酷刑或残忍、不人道等的审核机制,审理并决定是否批准文子星进行「免遣返声请」及「酷刑声请」后,才审理应否引渡文子星到印度的事宜。

辩方又表示,一旦酷刑声请成功后,文子星便不能遣返回印度。控辩双方将继续进行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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