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国税总局下发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整个指引的思路,和我之前整理的研发政策的思路是一样的,没有下载过的朋友可以在我的微信公众号财税箴妍后台回复「研发加计扣除」获得经过整理的研发政策,这个执行指引比较有参考意义的内容,是对研发加计、高新与会计准则对研发支出的口径进行了比较,同时加入了研发及加计扣除环节对应的两张流程图,我将这部分内容单独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文字简述下要特别注意的内容:

1、会计确认的研发支出口径要比可以加计扣除的口径大得多,特别要注意的是房屋的租赁支出与折旧摊销,人员除工资五险一金外的其他费用,例如福利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内容,这部分需要作为加计扣除的其他考虑,同时对这部分其他费用的加计也有比例上的要求。

2、由于有上述的差异,在进行辅助账的填写时,辅助账应依照税务口径进行填写,建议对于两者口径的差异,应留调整底稿作为备查资料留存。

3、流程图只考虑了税务处理,而忽视了会计处理,即会计准则上除了需要明确立项这一时点外,还需要考虑费用化与资本化这一时点,在下面的流程图中,由于只考虑了加计的要求,而没有考虑资本化这一时点要求,需要在这一基础上补充资料进行内控流程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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