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公司有多個部門構成,作為服務部門的法務部,是讓業務部門既愛又恨。「愛」的根源是法務要作為「消防栓」,緊急滅火,為業務部門的業務保駕護航,以避免各種行政處罰,以及「擦邊球」的業務順利開展;「恨」的根源是源於業務部門的天然職能就是獲取正當商業利益,不考慮法律風險,而法務的天然職能是風險預防,避免不合理的法律風險在經營過程中出現。
對於法務而言,從心態上,接納並正視時在工作中發生的衝突是必要的。無需刻意迴避,也不必過分緊張。就好比在一個球隊中,有人進攻,有人防守,分工不同,職責有別,雖然目標都是為了贏球,但某個階段互相埋怨幾句、甚至嚷嚷幾句,是常有的。法務和內部業務團隊的衝突,性質上屬於內部矛盾。通過適當的技巧和有效溝通,可以消除或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