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举能处理梁颂恒及游蕙祯的宣誓案时,曾称法庭需要跟随释法。

【星岛日报报道】于一八年十月获升任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的张举能,自二〇〇一年出任法官后,于过去十九年来,曾专责遗嘱认证诉讼,及宪法和司法覆核的案件。他在处理梁颂恒及游蕙祯的宣誓案时,曾称法庭需要跟随释法,一度令人质疑他立场偏向保守,但张官的办事能力却获司法及法律界大赞他聪明,对案件非常理解,及能一针见血指出重点。

张官在梁游DQ上诉案中表明,就人大释法《基本法》第一〇四条,内容清楚列明宣誓无效令议员直接丧失资格,没有重新宣誓的机会,张官表明,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实行普通法,质疑梁游「到底有何依据批评实行大陆法的中国内地对此释法并非『真释法』而是修改法例,这是自大、嚣张及放肆」,反问「基于甚么理据上诉庭不应受此约束」。张官最终在判词中指出,《基本法》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可凌驾立法会,故采纳人大释法。

另于二〇一三年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不满主席曾钰成「剪布」申请司法覆核败诉后,申请上诉许可,最终被上诉庭驳回。当时首席法官张举能在判词中表明在三权分立下,法庭最大前提是不应干预立法会内部事务,认为「立会事,立会了」,如非遇上极为特殊情况,否则不应插手。

张官过往亦曾处理不少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包括二〇一四年占领运动禁制令案,当时小巴、的士及巴士团体就占旺及占中申请禁制令获批,有市民曾就此提出上诉许可,但被驳回。当时张官于判词中批评示威者无权占领及堵塞马路,又认为香港平日人多车多,塞车问题常见,认为示威者令提供公共交通服务为生的人蒙受损失,更形容这几乎是常识。

但对于近年的同性婚姻平权问题上,虽然近年法庭采较开放的态度,但张官担任上诉庭的法官时,裁决仍是略偏向保守,例如,前年在上诉庭处理入境主任梁镇罡的案件,要求同性伴侣可享公务员配偶待遇及合并评税的上诉案中,张官重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并裁定梁败诉,更将梁在原审时就公务员福利的胜诉部分,亦改判政府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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