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炳坤被控涉及民国75年的新竹市金瑞珍银楼强盗杀人案,判刑15定谳,89年获总统赦免罪刑。苏炳坤声请再审成功,台湾高等法院8日上午宣判苏炳坤无罪。 (中央社)

男子苏炳坤32年前(民国75年)被控涉及新竹市金瑞珍银楼强盗杀人案,被法院判刑15年定谳,89年获总统赦免罪刑,但苏炳坤坚称被冤枉,并声请再审获准,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再审判决苏炳坤无罪。

原在新竹经营家具行的苏炳坤,被控于75年年3月23日凌晨3时,伙同员工郭中雄侵入新竹市金瑞珍银楼窃盗,遭发觉后竟由郭中雄持菜刀砍杀店东陈荣辉,再劫取金饰32两逃逸。被检察官以惩治盗匪条例起诉,隔年3月被法官依抢劫而故意杀人未遂罪判刑15年定谳。苏炳坤事后坚称郭中雄挟怨诬陷,足足逃亡10年才到案入监,2000年底获前总统陈水扁特赦,但苏炳坤认为「总统给我清白,司法没有给我清白」,仍坚持声请再审洗刷冤屈,以新事实、新证据向台湾高等法院声请再审,去年获高院裁准,成为首位经总统特赦仍获再审的刑事被告。

高等法院再审5月22日首度开庭,高检署检察官当庭表明本案将采「无罪论告」,言下之意即检方也将主张苏炳坤无罪,让苏炳坤激动拭泪:「感谢检察官!」经过两个月开庭审理,并传讯郭中雄等关键证人到庭。高等法院今天做出再审判决,苏炳坤终获判无罪。

高院今天也以本案深具法治教育意义为由,开放媒体拍摄记录法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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