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社群软体,社群,手机。(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购物中心男员工拿iPhone手机偷拍女同事裙底风光。(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市一间购物中心员工惊传是偷拍狼,总共被抓到2次,而且整个过程都被监视器给拍了下来,这名员工被移送法办后,在法庭上表示自己罹患「性癖好症」,还提供诊断证明;经过审理后,法官依照窃录身体隐私罪,各处拘役40天,合并执行60天,得易科罚金6万元。

这名偷拍狼是购物中心里头一间餐厅的员工,去年7月5日趁著同事在等电梯的时候,利用手机拍下黄姓女子的裙底风光,以为没人发现,但其实他的偷拍行为早就被旁边的人看在眼里,同时跟被偷拍的黄姓女子说,黄女非常生气,调阅监视器同时间报警要追究。

虽然被抓了一次,但这名偷拍狼还是没打算收手,同年8月31日晚间11点左右,自认下班时间没有什么人会注意,又用手机偷拍另外一名林姓女员工,这次偷拍行为也被发现,林女得知后也立刻调阅监视器跟警方报案。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做出60天拘役的判决             。(图/记者吴奕靖摄)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做出60天拘役的判决 。(图/记者吴奕靖摄)

虽然都是事后报案,没有在手机当中当场查到偷拍画面,不过这名偷拍狼到了警局坦承犯行,警方也从监视器当中撷取14张照片,作为犯行证据来移送法办;偷拍狼出庭时跟法官表述自己有偷拍的性癖好,同时提供一份诊所的诊断证明。

法官审理后认为,偷拍狼先后无故擅持具有录影功能之行动电话,窃录被害人身体隐私部位,造成被害人精神上受有极大痛苦,再加上双方没有和解,所以依照刑法第315条,对这名偷拍狼以两次窃录身体隐私部位各判刑拘40日,合并执行拘役60日,易科罚金以一天1千元计算,总共是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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