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故事会》刊登的「童年阴影」。


赶考奇缘

天黑时分,风尘仆仆的任雨晴走进了临远地界,闯进了一片黑森林。他一下子慌起来,这里前不著村,后不著店,如果遇上强盗,不说进京赶考,就是连小命恐怕也要搭上。  

谁知越怕越出鬼,「呼啦」一声,黑森森的林子里突然蹿出两个大汉来,手上各拿一把钢刀,对著他大叫一声:「好家伙,你让我们等得好苦……」拿出麻绳将任雨晴给严严绑实了。

  任雨晴吓得瘫倒在地上,说:「爷们儿,我们前世无仇,今世无冤,好歹我身上只有几两碎银子的盘缠,你们尽管拿去买酒喝,只是不要害了小人的性命。」

  一个大汉扯著绳头拉了他一下,嘿笑道:「熊样,我们不要你盘缠,也不要你小命,只要你乖乖跟我们走,自然会有好果子给你吃。」  一听这话,任雨晴更加害怕,不知死前还有什么罪受,但到了这种时候,他也只好乖乖听这两个大汉的指使,也不知他们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走过几道山湾,前面出现了点点灯火,走近看,原来是一个村落,两人带他来到一个高墙大院门前停了下来,轻轻叩动了一下门环,门就「吱呀」一声开了。来到大堂前,只见堂上端坐著一个满面红光却又略显憔悴的老人。两大汉上前施了礼,说:「老爷,你要的人,我们给你找来了。」

  老爷子睁大了眼,走下堂来,对著任雨晴打量了一回,说:「这后生长得眉清目秀,模样还不赖。」便亲自给任雨晴松了绑,说:「委屈你了孩子,多少天来,我们一直都在等你,不过,你能到我们家来做个上门女婿,也算是你的福分了。」  任雨晴心里越发糊涂起来,心想他们肯定是弄错了,但也不敢明说,心里犯著嘀咕,嘴里却不敢出声,心想只要保住一条小命就足够了,哪里还敢多问。

  不一会儿,堂上堂下张灯结彩,爆竹声声,下人穿红著绿,忙碌穿梭,宴席大张,一片喜庆。

  这边的任雨晴被家人引去洗去了一身风尘,换上大红的新郎装束,被请在贵宾的席位上,众人纷纷上来劝酒,一声声地叫著姑爷,极尽奉承。

  一直到子夜时分,任雨晴也被灌得差不多了,这才被带到一座十分精致的绣楼前,有两个伴娘将他送进新房,说:「姑爷你好好享受去吧。」然后窃笑著退出门去。

  任雨晴醉眼朦胧,身在云里雾里,一回身看到了坐在床边盖著红盖头的新嫁娘,他且喜且忧,就像在做梦一样,说:「小姐,今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可我只是一介进京赶考的穷书生,不知为什么被你家如此错爱,将我拉过来进了洞房……这样不明不白的婚事,既无父母之命,又无媒妁之言,恐怕是名不正言不顺,将来会留下笑柄的……」

  小姐沉吟片刻,这才轻轻拿开红盖头,露出国色天香的容貌,可脸上却似有点点泪痕,她对任雨晴说:「书生,你觉得自己受了委屈是吗?现在你是一无功名,二无钱财,而我却是林家的大小姐,身份地位,在临远这十里八乡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你说此话,是认为我是配不上你这一介寒儒吗?」

  任雨晴听小姐这一番伶牙俐齿,酒倒醒了不少,知道自己说的不是时候,连忙施礼赔罪,但心中的疑惑又不得不说:「小姐有所不知,因为我无功名,所以愧对佳人。况且你们一家好像是专门在等我来做上门女婿的,这既让我诚惶诚恐,却又倍觉蹊跷。难道像小姐这样有身份的人物,非得要嫁我这样的一个穷书生吗?」  林小姐凄惶一笑:「算你还是个有头脑的聪明人,你十年寒窗,埋头苦读,眼看就要去博取功名,如今却在这里流连耽搁,肯定会误了你的前程,更何况你一表人才,却不幸闯入此地,不说前程,此番也恐怕只有丢命的份儿了,今儿个我也不想为难你,趁著夜深人静,你尽管逃命去吧。」  小姐说罢,遂为任雨晴换了装束,拿了一些体己的金银细软给他,送至墙根下,说:「你只管翻墙去吧。」  任雨晴一点儿也不敢怠慢,摸黑上路,带著一腔惊疑来到京都,没承想竟一举夺得了头名。皇榜一出,一时间京华轰动,任雨晴打马游街,好不体面。

  此时正是明朝洪武年间,天下太平,可是宰相胡惟庸却瞅准时机,网罗人才,时刻准备谋反,他看任雨晴有才有貌,一心想招任雨晴为婿,遂派一心腹大臣前往说合,没想到这任雨晴偏偏不识时务,心里却在惦记著临远林家庄的林小姐,不是她一腔侠义,自己的小命恐怕难保,现在皇榜高中,也该是要报答人家的时候了。再说,他心中的谜团一直未解,也渴望能在林小姐那里得到答案。便将自己的经历和心思一一说给来人,他猜大人大量的胡宰相一定不会以此为意。

  话回到宰相胡惟庸那里,没想到这胡惟庸一听临远林家庄,脸色陡变,沉思半晌无语。

  按照明朝惯例,状元郎要当三年知县,然后才能还朝做京官。胡惟庸对任雨晴说:「既然你心里惦念著林小姐,我也不怪你,说明你这个人人品还不错,这就更让我喜欢,现经我上奏,皇帝已经恩准你到临远去做知县,也许你能见到这个林小姐,到那时,我会给你去保大媒,让你们终成眷属。如果你见不著她,即可以死了这条心,速速回朝,我再奏请君王改派你去江南鱼米之乡。」

  这任雨晴好不高兴,到临远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林家庄的林小姐,可是找来找去,就是找不著这林家庄的影子,更不说林小姐了。而且,只要他一问林家庄,人家就会面露恐惧之色。他十分不解,遂脱下官衣官帽,装扮成一个行脚商人前去寻亲,这才隐约知道林家庄多年前曾突发一种怪病,无人能治,男人死的很多,只有女人,只要招一男人进行婚配,就能将自己的疾病传给对方,从而得以死里逃生,而被婚配的男方却只有一死了。因为这个缘故,有多少男人也不敢进入这个林家庄了。知情者皆绕庄而走,不知情者也有人给予指点。而后,这林家庄就真的变成了一座空庄,死庄,从此再也无人了。有人将任雨晴带到实地,指给他看,果然是一座废墟,里面长满青藤野草。

  任雨晴好不凄凉,但他还是不肯相信,难道自己亲身经历的一场婚礼还会是假?那么美丽多情的林小姐还会是异界之人?

  晚上,他自个儿骑了一匹黑马,沿著自己曾经走过的山路,一路寻了过来。

  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又到了那片黑森林,和先前一样,两个带刀的大汉突然从树上跳下,一把将他给摁倒在地。其中一个用灯笼对他照了一下,叫道:这不是我们家的新姑爷吗?早听说我们家的姑爷皇榜高中,怎么到今天才来看望我们林家?

  任雨晴也不做声,一切如前,他很顺利地在原先的那座绣楼上见到了他朝思暮想的林小姐,小姐泪流满面,说:「自郎君走后,我朝思暮想,本以为你杳如黄鹤,一去再不回还,没想到你是一个多情的男子,知恩图报。可是,此番你实在是不该再回来,因为你已经是状元郎,而我却不过是一直被人追杀的林家大小姐。」

  任雨晴一听,不由大惊,忍不住急问仔细。

  林小姐告诉任雨晴,多年前,林家庄有个唤做林和森的在朝廷做官,因为弹劾胡惟庸结党营私有所图谋而被削职为民,回到家乡以后,他知道阴毒的胡惟庸绝不会放过他,迟早会有一死,而且会被株连九族,于是就设法要躲过这一劫难。当时正好庄上有人得了一种怪病死了,他灵机一动,遂让族人都装成得了怪病,天天在岗上垒出新坟,好给胡惟庸造成错觉而放下绝杀之心。但工于心计的胡惟庸却不断派人来打探情况,当他们发现岗上的新坟都是假的,胡惟庸更是勃然大怒,在一个雨夜,他派人血洗了林家庄一千多口,从此林家庄才真的变成了一座空庄和死庄。

  林小姐啜泣了一会,又说:「就在那个晚上,几个族人拥著庄主——我的父亲及我家人趁著黑夜逃出庄来,在这一片大山里隐姓埋名,从此改『林』为『未』,希望有出头的一天。这里地广人稀,山深林密,谁也没想到这里住著我们林姓一家,当然我们时刻也没有忘记找胡家复仇。我的父亲想到,如果要实现这个愿望,只有将女儿嫁给进京赶考的书生,皇榜高中以后才能为我们林家报仇雪冤,所以至今,我们的村口一直有两个大汉,一防胡家复来,二防土匪打劫,三就是为我招婿。那个晚上我因情切,一不小心对你说出了真姓,而我父亲报仇心切,竟不知我患病在身,你不知道,在这山里有一种湿热病,得了就不能好,我不忍心将它传染给你,才违背父命放你走的。后来家人怪我,我只想一死了之,吃下毒蘑,没想到人没死病却好了,这真是奇迹。」说罢,她一推任雨晴:「你快快走吧,你能回来,我已知足,说明我没有看错人,但我俩身份悬殊,尽管我有万种情思,这种地方也绝不是你久留之地。只是此番你出去万万不可向外人道及。」

  任雨晴一声叹息,告别小姐回到衙中,一想起林家无妄被害之事,心口就会堵得连气都出不来,男儿血性一次次鼓励他要拿笔来起草奏章,他要为林家庄的遭遇讨一公道,可是他转念一想,自己绝不是胡惟庸的对手,要是告不倒对方,自己就会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可是他一想到多情美丽侠肝义胆的林小姐,也就顾不得许多了,研墨挥毫,文词酣畅,列举胡惟庸血洗林家庄的种种罪恶,文方成稿,连夜奏上,尔后脱下官袍,心想一旦触怒龙颜,也只有坐以待毙了。焦急等待半月有余,皇上突派快马宣下圣旨,要任雨晴即刻进京,任雨晴心想这下肯定完了,抱必死之心赶到京都,才知胡惟庸谋反案发。胡惟庸要谋杀君王朱洪武,谎称家中井里突然涌出醴泉,招引凤凰飞来,要君王前去一看,朱洪武正要上车,发现胡家上空尘土飞扬,知有伏兵,此时正好又有胡家家奴前来告发谋反,洪武帝遂当机立断,捉拿胡氏一家,灭其九族。

  朱洪武宣任雨晴上殿,他夸奖任雨晴不畏权势,勇于揭露胡氏罪恶,其情可嘉,遂加封任雨晴为都察院大夫,官属正三品,赐林小姐凤冠霞帔,著日进京与任雨晴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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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应该就是这个故事了吧....


印象最深的大概就是:(具体情节记不清了)

一个男的本来是个很好的人,家庭和睦幸福。但通过种种迹象,他怀疑他和妻子所生的孩子并非亲生。于是为了报复,他放了一块具有放射性物质的石头在婴儿车里,日积月累,他儿子终于如愿得了白血病(好像是),总之最后发现的确是他亲生的...

(其实如今回想起来也不是什么特别离奇的情节,但就是意外地印象深刻啊)


有一富商,金屋藏娇,并且每月都抽空去看望小三,为了不让别人知道,都是自己开车去的。

有一次,在小三住的别墅门口被两辆车前后堵住,人被绑架。绑匪蒙上他的眼睛,带他绕了很久,带到一个地方,然后手脚都被捆住地关了起来。

吃饭的时候,都不允许摘下眼罩,只是解开手上的绳子。有一次吃饭的时候,他偷偷地用手上的钻戒在喝水的玻璃杯的底部,凭感觉歪歪曲曲地刻了一个OK。

过了几天,在正妻付了赎金后,他被释放了,同样是蒙上眼睛,带他绕了很久,扔在郊区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

过了一段时间后,他再次去小三那里。口渴的时候,去厨房拿了一个玻璃杯接水喝,在阳光的照射下,他在那个玻璃杯的底部看到一个歪歪曲曲的OK。

--------------凭记忆打的,细节上有一些出入---------


我就记得剁手做鸡爪还是啥的来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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