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7男1女,涉嫌藏有攻击性武器及无牌管有爆炸品等,在火炭一个工厦单位,检获汽油弹、弓箭、垒球棍、钢珠等。

沙田警区助理指挥官陈昕表示,到有关工厦单位搜证时并无搜查令,形容「今晚是突发事件」,是巡逻警员发现可疑人士截停搜查,搜出垒球棍及钢珠,根据调查有理由相信,附近单位有其他相关证物。他说警员在其中一名被捕人身上,找到单位锁匙,根据香港法例,警方有权在案发现场附近单位搜查及检取证物。

被问到警方是否得到被捕人同意进行搜查,陈昕说,被捕人没有表示「同意或反对」,又指被捕人没有激烈反抗,亦合作让警员用锁匙去开门,指同意与否与警方权力是没有影响及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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