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批评电动车充电设施不足,政府低估需求,致使电动车普及度不高。

【星岛日报报道】本港推行电动车多年,但普及度一直不高。申诉专员公署昨日批评政府七宗罪,包括直指政府曾提明年希望有三成私家车属电动车或混合动力车的「目标」,其后却被改成「愿景」。申诉专员赵慧贤认为,前者有「一定达到」的意思,而后者则较不实在,令市民认为当局在推广电动车方面不如以往积极,又指政府充电设施数目不足,一直低估有关需求。环保署回应指,预计到二〇二二年会增加约一千二百个公共充电器,令总数增至约一千七百个。

为鼓励市民使用电动车以减低路边空气污染,政府于一九九四年四月开始宽免或宽减电动车的首次登记税。申诉专员公署指出,多年来政府对电动车政策有转变,但没有向公众说明,包括政府近年推动公共交通使用电动车,但再无提及电动私家车,而在规划署的《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中,提到政府的较长远目标是在二〇二〇有三成私家车属电动车辆或混合动力车辆时,亦将原来的「目标」变成是「愿景」。

赵慧贤认为,「目标」一词有一定达到的意思,而「愿景」就较不实在,种种变更难免令市民认为政府在推广使用电动私家车方面已不如以往般积极。她引述当局指,因应科技转变等,政策著眼点会改变,但当局亦须清楚向市民交代,因为政策会影响电动车车主或市民购买意欲。

至于充电设施,赵慧贤指充电车位经常被非电动车霸占。她以荃湾停车场为例,充电泊车位通常设于接近停车场出入口位置,部分非电动车车主贪方便使用,建议当局在其他位置加装充电设施避免车位遭占用。公署又指,本港充电设施不足、低估需求、资讯分享不足、未有明确充电收费政策及缺乏长远配套措施。

环保署回应称,推广电动车政策必须与时并进,配合电动车的技术发展等,当局明白充电基础亦是推动电动车发展的关键,今年度的《预算案》已宣布拨款一亿二千万元,在未来三年扩大政府停车场提供的电动车公共充电网络,包括在运输署、政府产业署及康文署等公众停车场安装额外的中速充电器,预计到二二年会增加约一千二百个公共充电器,令总数增至约一千七百个。

香港电动车会创会会长林盛伟说,政府如希望长远推动电动车发展,应考虑立法在非繁忙时段,优先让车主使用电动车泊车位,以防充电被滥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