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因为某媒体一篇台湾大学毕业生到澳洲当台劳的新闻,引发社会各界对台湾人力资源问题的关注。不过一篇在PTT发表的文章中指出,当时该媒体只和当事人通过两次电话,电话中只提到打工的状况,也表明目的是赚钱、希望英文能力增加,其他像积欠助学贷款、农场像犹太人集中营,甚至是种族歧视的部分全为该媒体虚构。而该媒体之后也表示,为了保护当事人,该报导实际上是将三个个案合为一篇的『三合一报导』,其目的也是为了透过赴澳洲打工的故事,突显台湾经济的问题。

『清大生沦澳洲屠夫惹议 今周刊:保护当事人「三合一」』新闻连结

对于这篇文章及后来的澄清,有些网友认为合成新闻基本上即为新闻道德所不容,但有些网友认为虽然新闻是合成的,但并不代表台湾劳力资源失衡的问题不存在。

合成新闻到底符不符合新闻道德?

即使要报导的问题确实存在,是否代表新闻从业人员是否可以将既有的采访结果合成及拼装,以求更能突显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鄙人想举一个美国新闻采访与写作教科书上的例子。

有一个市闻版编辑派记者采访当地的某位名人,记者回来后,根据采访所得写了篇关于这位老先生的报导。

编辑读完报导后,把记者叫了过去:

『小子,这位「老先生」到底多老?让我们把它写进报导里。』

『报导中的主角六十岁了。』记者说。

『我也六十岁了,』编辑一面说,一面把稿子交给记者,『可是我并不觉得自己老。把对方实际的年龄写进去,不要写他老不老。新闻报导要陈述客观现实,不要加入主观评价。

连加上一个『老』字,都有加入主观评价的嫌疑;那将三个人的故事合成一个呢?

如果我们只是因为『突显现实』,而容许这种报导存在,那是否代表媒体只要为了『突显现实』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可以拼装出更耸动的报导?

就像以前另一家媒体将战后上海清剿共产党的影片,剪接成二二八屠杀本省人的影片,事后还可以毫不脸红地说:反正都是国民党杀人,有什么不一样?

新闻报导原本的任务只是陈述客观现实,至于对社会的影响,要交由读者自己去判断。

如果只是要『突显现实』,相信好莱坞的导演和编剧,会比记者做得更好。

就像『教父』、『致命武器』、『重案对决』之类的黑社会片和警匪片,相信很多人都同意它们突显了像黑帮泛滥、种族歧视、司法体系过度重视效率而轻忽被害者之类的现实社会问题。

但是我想,应该不会有人把这些电影当记录片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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