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停車會有什麼後果?大不了喫罰單?大錯特錯!

4月2日,江蘇南通一位半掛車司機張先生荔枝新聞反映:自己的車輛停在路邊被追尾,對方車主不幸死亡。張先生說,自己的車當時動都沒動,交警卻認定他也要擔責,這讓張先生有點無法理解。

張先生說,他駕駛的是一輛重型平板半掛牽引車,當時夜裏10點多,他把車停在了G228國道的一處非機動車道上。當時路燈很亮,車沒有開任何燈光。因爲車身寬,車的左後輪佔距了機動車道一定的路幅。

車停好後,張先生就在駕駛室裏休息。到了次日凌晨5點50分左右,“砰”的一聲響動將張先生從睡夢中驚醒,一名中年男子騎電動三輪車,直接撞到了張先生車輛的左後方,當場身亡。

事後,南通海門交警大隊認定:死者陸先生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未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當事人張先生臨時停車時,妨礙其他車輛同行,且車身右側距道路邊緣超過30釐米,雙方在該起事故中承擔同等責任。

雖然對致人死亡的後果表示遺憾,但是張先生很疑惑,自己的車當時明明處於靜止狀態,是對方主動撞上來的,爲什麼會判定他要負同責呢?

更讓張先生擔心的是,因爲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目前他的駕照面臨降級。這對從事專職運輸的他來說,意味着將失去從業資格!

江蘇九州祥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葛松濤表示,停車位置屬於國道,車輛佔據部分機動車道,根據車主反映有路燈,交警可能是考慮到電動三輪車駕駛人疏於觀察,或者有其他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爲,定爲同等責任。如果不涉及死者方過錯,張先生很可能要承擔全責了!不僅會弔銷駕照,還需要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肇事司機喊冤 網友怎麼看?

我小孩舅舅在浙江也是追尾夜裏停在路邊的大貨車,後來不幸死亡了,大貨車負主要責任

他不冤枉,我朋友半掛車停在路邊【違停】也是一個老太太電瓶車的死亡。我朋友全責呢。

一點不冤,輕罰了

車不能停在沒有停車位的路邊,這是基本常識!好多大車都停在路邊,有時候連雙閃都不打的,有一次我省道靠右行駛,一個大半掛停在路邊大車突然打開車門跳下來一個人,嚇死了差點撞到他

違停“人人喊打” 危害不容小覷

案例一

2018年1月11日,四川發佈了全國首例司機因高速公路違法停車致人死亡,被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案件。

肇事司機曾興東,酒後駕駛一輛半掛牽引貨車,在成都第二繞城高速被追尾。事發後,曾興東因害怕酒駕被查處,將本可以移動的貨車丟棄在高速公路最中間的行車道上,沒有開啓雙閃燈,也沒有擺放任何警示標誌,並熄滅了發動機,然後離開現場。

資料圖

當晚9點30分,一輛載有5人的越野車經過事發地,因躲避不及追尾撞上貨車。車上2人當場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

最終,曾興東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案例二

另一起案例發生在廣東珠海,2018年10月25日晚上9點,珠海男子藍某把車隨意停在路邊一處空位。凌晨0時50分,男子高某駕駛一輛無號牌摩托車,載着兩名女子,飛馳而過,正好撞上藍某停在路邊的車。三人被高高拋起又跌落在地,由於沒有戴安全頭盔,高某頭部撞地後當場喪命。

交警認定:高某酒後無證駕駛、超載、未佩戴安全頭盔,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藍某車輛未按規定地點停放,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民事賠償高達40多萬元!

停車不規範,親人兩行淚。幾起案例希望引起廣大駕駛員警醒:文明行駛,遵章停車。

(來源:江蘇新聞廣播/曉東 彭航 編輯/趙恩婕)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