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明確,這是一個習慣性的劃分/標誌,並不是一個絕對的劃分/標誌。那麼是誰最先開始做這種劃分的呢?

眾所周知,中世紀這個概念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義大利的人文主義者,他們有意地想要展現出一種新的價值,一種不同於過去的價值,在新的價值中,人本身將要勝過聖徒和上帝,他們自然便要把新的時期和舊的歷史時期劃清界限。同樣我們需要注意,中世紀這個歷史分期是由西部基督教世界的居民給出的,是帶有強烈的地域色彩的。

最早提出「中間時代」(media tempestas)這個詞的是著名的人文主義者,教宗圖書館的管理員喬萬尼安德烈布西,他在1469年在著作中將其作為「過去」,從而與「現在」相分隔,他生活在15th,這或許是中世紀的結束和15th產生聯繫的先聲吧。

而第一次給出嚴格劃分的則是1688年的德國路德宗歷史學家塞拉里烏斯,他把君士坦丁大帝作為中世紀的開端,而把1453年君士坦丁堡的陷落作為中世紀的結束。之後的歷史學家和思想家們則很願意遵從這種習慣,從而這種標誌被廣泛運用,即便給「中世紀」這個廣闊地域的歷史時期劃定標誌未必合理,但是人們願意這麼運用,也就自然成為了習慣。

(以上參考雅克勒高夫《我們必須給歷史分期嗎?》,當然勒高夫提出了一個更長的中世紀時段,這裡我不過多敘述)

如同古典世界的終結和中世紀的開端一樣,我們很難用某一個標誌性事件作為中世紀結束的標誌,因為這些轉變都是以百年為尺度的進程,選擇任何一個單一事件都只是以偏概全而已。

轉變時期的大量事件都具有強烈的兩重性,一方面他們代表和蘊含了舊的秩序的瓦解和新的秩序的形成,另一方面他們又依然是充滿著舊時期的風格,他們和被劃清界限的過去並沒有截然地斷裂:

阿維尼翁之囚和10th奧託大帝控制教廷是否可以截然劃分成兩種類型的事件?威克里夫-胡斯,路德,加爾文的思想是否是突如其來?但丁、彼得拉克這些人文主義者們的要皇帝/法王不要教宗的思想,和中世紀的吉柏林派與圭爾甫派的對立是否是本質不同(事實上但丁本人就被深刻捲入了這一對立之中)?

14-16th是一個變革的進程,如果我們把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看作是轉變的主要事件的話,那麼1453唯一的意義就是作為希臘文獻流入這個進程的一個代表事件,而且還不見得是最好的代表事件。

難道14th在威尼斯用希臘文獻校訂經阿拉伯語翻譯而來的拉丁譯本的學者們就比蘇丹和皇帝們低人一等嗎?他們同樣是變革的推動者,與他們同列的還有廣大的其他勞動者們,「持羽毛筆的手與扶犁的手是平等的」(雅克勒高夫《試談另一個中世紀——西方的時間、勞動與文化》前言)。


羅馬的教皇,神聖羅馬帝國的選帝王侯,歐洲各地的國王和領主們,義大利諸共和國的鉅賈們,羅斯諸公國的大公們,終於明白了,那個曾經帶來榮耀、傳承、文明和歷史的國家已經不復存在了。


中世紀沒有結束的年份,找任何年份作為結束都是一種簡化認知的行為而已。歐洲社會是慢慢演化和變異離開中世紀的,就是到了十八世紀末大多數歐洲人還是生活在充滿中世紀元素的社會中,很多方面還是和中世紀差別不大。


基督教文明長子的花兒落了,

法蘭克人已經不再是小孩子了。

這是我認同這一判斷的理由。當然,我也不反對以1500、1640作為新紀元的開端。


其實光復結束大航海開啟,或者三十年戰爭都可以,光榮革命有些晚了。或者可以換個詞,光榮革命的時候中世紀已經使人感到遙遠了。

任何時代的開始或者結束都需要一定的時間,因為歷史這個東西是漸變的。並不會因為某時某地的某事導致一切都變得不一樣了。實際上特殊事件或許會改變一些事情,但它是帶來影響,不是替歷史的主體做決定。1453的事件如果確切的代表了中世紀結束,那麼它應該是一個代表結果而不是原因的時間節點。至於原因則是在漫長的時間當中逐漸積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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