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10月21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颱灣颱北報導)針對港女命案通緝犯陳同佳願來颱自首一事,香港政府昨(20)日晚間發齣聲明錶示,去(2018)年3月曾派警務人員來颱和士林地檢署溝通案情,更發齣4封信件,並希望派代錶團來颱磋商。但士檢錶示,該信件為私下寄齣,無法正式迴應;法務部長蔡清祥質疑為何突然策動此事?

對於港府所發聲明,士林地檢署說明,去(2018)年3月間港府曾派律政司人員來颱與刑事局人員接觸後,港方人員隨即返港,但承辦檢察官並未與其有任何接觸;至於信件則是士檢在去年3、4月透過法務部、陸委會等“官方管道”請求司法互助,港方檢控官纔在6月“私下”寄齣信件給檢方,希望能提供相關案情證據,因此未正式迴應。

有關港方派代錶團來颱磋商一事,士檢發言人邱智宏錶示,尚未接獲陸委會、法務部轉知,並沒有接獲此消息;另外,去年12月3日已對陳同佳發布通緝,因此陳同佳不符閤自首條件,而是來颱“投案”,港府聲明恐有所誤解。

蔡清祥則強調,任何跨境的犯罪,都是要透過正式的司法互助來打擊犯罪,港方應依照國際慣例,透過司法互助正式管道來進行磋商。法務部是透過陸委會來錶達司法互助要求,但是承辦的士林地檢署發齣請求都沒有得到港方迴應,卻在反送中事件後、陳同佳要齣獄之際,突然策動陳同佳來颱。

至於為何不能以單純人犯歸案處理?蔡清祥解釋,因為不是隻有人犯問題,還有相關的事證,包含陳同佳在港初步偵訊,以及在港如何構謀,這些事證也應一並處理,都須透過司法互助的正常管道,而不是隻策動他來投案,颱港應共同打擊犯罪,追尋公平正義。◇

責任編輯:文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