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寫下「百天」這個字眼的時候,著實被它嚇了一跳——一個人竟然可以這樣小,小到以天計。在過去100天裏,你像個小魔術師一樣,每天變出一堆糖果給爸爸媽媽喫。如果沒有你,這100天,就會像它之前的100天,以及它之後的100天一樣,陷入混沌的時間之流,綿綿不絕而不知所終。
就在幾天前,媽媽和一個阿姨聊天,她問我:為什麼你決定要孩子?我用了一個很常見也很偷懶的回答:為了讓人生更完整。她反問:這豈不是很自私?用別人的生命來使你的生命更「完整」?是啊,我想她是對的。但我想不出一個不自私的生孩子的理由。
古人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不自私嗎?現代人說:「我喜歡小孩」,不自私嗎?生物學家說「為了人類的繁衍」,哎呀,聽上去多麼神聖,但也不過是將一個人的自私替換成了一個物種甚至一羣基因的自私而已。
對了,有個叫道金斯的英國老頭寫過一本書叫《自私的基因》,你長大了一定要找來這本書讀讀,你還可以找來他的其他書讀讀,媽媽希望你以後是個愛科學的孩子,當然媽媽也希望你在愛科學的同時,能夠找到自己的方式掙脫虛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