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开庭,张哲琛强调自己连塔位都买好了,要老死在台湾不可能潜逃。(图/记者杨佩琪摄)

▲张哲琛(左后)强调自己连塔位都买好了,要老死在台湾不可能潜逃。(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台北地方法院3日上午10点,针对「三中案」被告声请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部分开庭。前中投公司总经理汪海清、前铨叙部长张哲琛皆强调,没有逃亡海外、在海外生活的资金与理由,也没有外国籍,张哲琛甚至表示,自己都在新北市的「金宝山」买了塔位,绝不可能潜逃。不过法官裁定,3人还是继续限制出境、出海,但若确实有解禁的必要,视个案状况,可声请暂时解除。

检调侦办「三中案」,将汪海清、张哲琛、蔡正元妻子洪菱霙3人限制出境出海,起诉后,3人向法院声请解禁。但检方认为3人犯行重大,洪菱霙还有不法所得,100多万美金在海外,丈夫蔡正元都以1000万交保,并且境管了,没有差别待遇的必要。至于张哲琛与汪海清不仅经常出国,还在案件爆发后互相或与律师讨论案情,其财力也足以逃亡,因此必须持续境管。

对于检方的说法,张哲琛强调,自己曾在国外滞留,是40年前的事情,那时他还在念书,家里4个兄弟,只有1个在国外,其他家人通通都在台湾,而他也已经73岁了,打定主意要在台湾老死,连塔位都买好了,就在新北市淡水的「金宝山」。加上有心脏病等慢性疾病,在国外根本无法负担庞大医药费,过去经常出国也是因为担任铨叙部长的关系。

▲▼汪海清(左)表示自己有慢性疾病,在国外无法生活,为了家人也不会潜逃出境。(图/记者杨佩琪摄)

▲汪海清(左)表示自己有慢性疾病,在国外无法生活,为了家人也不会潜逃出境。(图/记者杨佩琪摄)

张哲琛认为,检方的起诉内容明显偏颇,有非常深的个人主观立场,他要跑早跑了,但是明明没有作奸犯科,因此会留在台湾,在法庭上为自己争清白,不需要对他限制出境出海。

汪海清也表示,检方认为他的年收入有400万,有足够的财力,但其实400万并非他个人所有,而是家庭收入的总和,他能支配的资金并不多,加上同样也有慢性病问题,潜逃海外能不能在海外生活更是问题。而他在任职中投总经理期间,中投获利超过200亿,为公司尽心尽力,也会尽全力为自己争取清白,否则他的家人很难做人。

法官则在听完检辩双方意见后表示,张哲琛、汪海清所犯的是《证券交易法》非常规交易、特别背信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因此还是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不过若确实有出境必要时,可再行提出声请,以足够担保金额暂时解除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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