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缴以后,乌木是放在一边置之不理?还是卖掉,作为一笔资金补贴财政?

如果是卖掉,那么延伸出一个问题。个人从政府手里买到乌木,那他手里拥有的乌木就是合法的?


政府不会因为你在地下挖出一块石头卖了500块钱,就定义你挖了属于国家的「埋藏物」而让你把500块钱或石头上交政府。但如果你挖到的是价值500w同样属于「埋藏物」的乌木时,他们便来了,要让你将之上交给国家,但国家要乌来做什么呢,又没有一个乌木局来专门保管处理乌木,国家财政部又没一个专门保管乌木的仓库,怎么办呢?于是便乌木就变成钱了,变成钱就好处理了。

以下(引用百度百科上的结论):

乌木的最终归宿是变成RMB瓜分,一部分作为奖金发还给发掘者,一部分作为预算外收入留给当地政府使用,一部分当做费用列支给收缴乌木的黑爷们密斯密斯。

SO:卖了之后将钱瓜分了

关于埋藏物法律定义:法律如何解说乌木之争
绝不拿老百姓一针一线。
卖了瓜分吃喝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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