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淋巴瘤根據瘤細胞分為非霍奇金淋巴瘤(NHL)和霍奇金淋巴瘤(HL)兩類。雖然好發於淋巴結,但是由於淋巴系統的分布特點,使得淋巴瘤屬於全身性疾病,幾乎可以侵犯到全身任何組織和器官。

近20年來,由於化學治療對病理分級中高惡性度之淋巴瘤提供相當不錯的療效,使得放射治療的使用情況減少。臨床上,放射治療在淋巴瘤的治療上仍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對於淋巴瘤是否要施與放射治療端賴幾個決定因素來評估:

1、腫瘤的病理惡性度分級及組織型態

2、腫瘤侵犯範圍的分期

3、治療的目的,是治癒性或緩解性?有無立即的急迫性?

4、腫瘤的位置

化療藥物能否有效的治療?此外放射治療照野的範圍與照射劑量也必須由這些因素加以審慎的評估。如先前所提,由於非霍奇金淋巴瘤之病理型態分類相當複雜,雖目前新的REAL/WHO分類法較能反應疾病預後,但因其分類的複雜性可能使一般民眾難以理解,再加上大多數有關放射治療的參考資料仍舊以NCI之病理分類為依據來討論,因此本文仍是以NCI病理分類為主要依據,而將放射治療在治療淋巴瘤上的應用簡單的分次四個方向來討論。

1、霍奇金淋巴瘤:

因腫瘤侵犯範圍大都以身體大血管旁邊淋巴結為主,所以有一些固定的放療照野型式(如燭台照野、倒Y照野等),治療劑量約30至40Gy。

第一、二期:目前的治療方式仍以放射治療為主且有不錯的療效,十年之存活率大約80%至90%。

第三期無B癥狀(發燒、夜盜汗、體重減輕):大部分病人的治癒是合併放療與化療,五年之存活率大約有80%。

第三期有B癥狀及第四期:治療以化療為主,是否應加放射治療當做化療後的輔助治療目前醫界仍在進行研究評估。

2、NCI病理分級低惡性度之非霍奇金淋巴瘤:

低惡性度之淋巴瘤對放射治療的反應大致上都不錯,20至35Gy的劑量可達到95%的腫瘤控制率,不過最理想的放射劑量及照野仍有待更多的評估。

第一、二期:放射治療在這類癌病方面已確定有不錯的療效,十年之存活率大約60%至80%。但因有少部分腫瘤複發於照射範圍外,所以照野是否應更廣泛涵蓋身體所有淋巴組織仍有待研究。

第三期:因癌病侵犯範圍廣大,有些治療中心使用大範圍的淋巴組織放射治療(total lymphoid irradiation),其範圍包括頭頸部、縱膈腔、及整個腹腔之淋巴結,十年之存活率大約30%至50%,至於化療合併放療是否能提高存活率仍有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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