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刈延後退場。(圖/防檢局提供)

▲農委會突然宣布巴拉刈延到2019年才退場。(圖/防檢局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農委會原本今年2月起將全面禁止販賣、使用劇毒農藥「巴拉刈」,但現在政策急轉彎,農委會今(30日)宣布,因考量零售業及農民手中還是有很多巴拉刈產品,怕無法使用完畢,恐造成諸多風險,因此將原來販賣、使用的禁令延後1年,從2020年2月1日起禁止販售、使用。

為配合政府化學農藥10年減半政策,降低農藥使用風險,農委會訂定今年2月起,包含巴拉刈在內的5款農藥禁止、販賣使用,包括33.6%巴達刈水懸劑、35.2%甲基砷酸鈉溶液、45%甲基砷酸鈉溶液、普硫松和24%巴拉刈溶液。

防檢局副局長鄒慧娟說明,原先24%巴拉刈溶液從2月起就禁止分裝、使用跟販賣,但由於巴拉刈具速效且便宜,很多農民喜歡用,且因業者及農民預期心理,導致去年公告相關禁令後,有農民購買囤積情形,15日盤點農藥業者呈報的生產及販售資料,發現市場上還有很多庫存量,經統計以往年的平均使用量為基準,目前市面上的巴拉刈,還要約1年才能使用完畢。

巴拉刈,農藥,除草劑。(圖/翻攝自臺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防檢局呼籲,農民手上還有巴拉刈,要盡快在期限前使用完畢。(圖/翻攝自臺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鄒慧娟說,因此原來禁止販賣、使用的禁令確定延後1年,也就是2020年2月1日起,才禁止販售及使用,但禁止分裝部分,同樣維持今年2月起實施。

防檢局強調,巴拉刈退場的政策沒有改變,禁止加工、輸入及分裝的時程仍依原公告辦理,相關許可證業予以廢止,只是考量禁用後回收及查緝沒入的銷毀成本,與囤積農藥產生的滲露風險衍生汙染等因素,且對於購買囤積的農民置於家中可能衍生不當使用的風險,才決定延後禁止販賣。

防檢局呼籲,手邊如還有巴拉刈的販賣業者及農民,在期限前儘速將其售出與使用完畢,以免屆時違反禁用規定遭受處罰,另使用時須穿戴合適的防護器具並注意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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