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醒處插上「已灑農藥」的警告牌,對責任判定是否有什麼影響?


看是什麼農藥,如果是禁限用農藥,或者沒有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農藥,那麼農戶有責任。按照農藥管理條例第34條規定:農藥使用者應當嚴格按照農藥的標籤標註的使用範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使用農藥,不得擴大使用範圍、加大用藥劑量或者改變使用方法。

農藥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農藥。

標籤標註安全間隔期的農藥,在農產品收穫前應當按照安全間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

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於防治衛生害蟲,不得用於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藥材的生產,不得用於水生植物的病蟲害防治。

如果以上情況都沒有,基本無責。


有責任


果農需要負責任,但是是負無過錯責任,刑事責任


需要負責,不過具體不知,就好比如沒有在深水區域插牌子,水深危險,然後有人被淹死,被告了一般要負點責,但是如果插了牌子,結果就大不一樣,也有類似案件,可以去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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