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传出有人受伤。(图/记者黄彦杰摄)

▲不满车祸没被「好好处理」,男打1999扬言要烧了台北市政府,被判3个月有期徒刑。(图/资料照/记者黄彦杰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一名杨姓男子日前以手机打1999,向接听人扬言「礼拜天早上8点以前我会放火烧台北市政府」等语,被以恐吓公众维安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认为,虽医院证明杨男因服用安眠药有「谵妄」症状,但杨男抱怨车祸没被好好处理,并放话「电话有录音录影,我负法律责任」足见杨男清楚自己的行为违法,因此判决3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

1999市民热线日前接获杨姓男子的电话,大大抱怨先前发生的车祸,相关单位没人协助「好好」处理。而让接听人员不敢大意的是,杨男清楚扬言「礼拜天早上8点以前我会放火烧台北市政府,电话有录音录影,我负法律责任。」因此立即向台北市警局通报。

通报一出,辖区信义分局立即前往了解,包括台北市刑警大队特勤中心、北市府驻卫警队都受命加强防护。警方并调阅通联纪录,确认发话地点在马偕医院内,嫌犯以手机拨打,进入一步循线找到打电话的就是杨姓男子。

杨男到案后否认有恐吓的意图,强调只是因为情绪激动一时反应过度,加上躁郁症发作所致,不过还是被依妨害秩序恐吓公众危安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将杨姓男子送交精神鉴定,结果杨男犯案时,因精神因素服用的安眠药物,导致出现「谵妄」症状,对于自己的行为违法等辨识能力降低。

不过法官认为,杨男在电话中虽然出现言不及义、答非所问的状况,但杨男表示「有录音录影,我负法律责任」等语,显见杨男清楚了解自己说出的言语,也了解恐怕得负法律责任。

且北市府周遭商业大楼林立,还有百货商圈,北市府内也是公务人员、民众往来频繁,杨男对「放火烧」的行为,将带来严重伤亡,仅是言语恐吓若公诸于世也会造成恐慌的结果,也非完全不知情、无法预想。

考量杨男以拍卖二手手机为业,每月仅1万多元收入,又要独立抚养1女,精神鉴定证实有「谵妄」症状,依法应减轻其刑,但仅因不满车祸案件未被妥适处理心生不满,以恐吓公众方式发泄事证明确,实属不该,因此依恐吓公众罪,判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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