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表示,勞工處會研究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今日到立法會回應議員,有關勞工權益的質詢。有議員質疑政府就標準工時議題立法,一拖再拖,另倡當局研究在《僱員補償條例》下訂立「過勞死」的法律定義及僱主相關補償責任。羅致光回應指,目前仍未有「過勞死」國際定義,惟職業安全健康局就僱員因心血管病或腦血管病發死亡個案,已進行搜集數據及研究,勞工處會視乎研究結果及此課題在國際發展,考慮是否有明確基礎將過勞死納入《僱員補償條例》成為職業病。

議員轟政府在標準工時議題上「拖字訣」。小圖為羅致光。 資料圖片

議員何啟明指,「過勞」已是常見職業現象,最基本解決方法是設標準工時,但實施標準工時前,建議政府可將過勞列入醫管局可治療疾病之一,令市民求醫時有相應治療。

而郭家麒則關注政府就標準工時議題立法問題,轟政府「拖足5年、呃足5年」,詢問現屆政府要「死幾多人」,才願意將「過勞死」列作職業病,倡盡快推動標準工時。

羅致光回應指,社會對標準工時立法的意見仍然分歧,未有廣泛共識,今屆政府決定先著力在11個行業制訂工時指引,3年後檢視成效,再探討未來工時政策的可行方向。而「過勞死」目前仍未有國際定義,但他說,職業安全健康局自去年起聚焦研究僱員於工作地點,因心血管病或腦血管病發死亡個案,料需時3年搜集數據及研究,勞工處會視乎研究結果及此課題在國際發展,考慮是否有明確基礎將過勞死納入《僱員補償條例》成為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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