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破桥的不舒适区】的第 14 篇文章。

「人心」栏目,围绕已经结束或即将结束的热点事件,复盘讲解网路舆论与网民心态。文中链接如果打不开,请记得科学上网或用标题自行搜索。

这是我微博付费栏目中的一篇。由于文章疑似被(莆田系

?视觉中国?)公关,上线后几分钟即被隐藏,隔了两天才放出来。我决定修改后再贴公号和知乎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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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媒体的小心,视觉中国要收世界上第一张黑洞照片

的版权费!」

网路魔幻且难以预测,这句话迅速传播。视觉中国很快被千夫所指,犯了众怒。更麻烦的是,众怒诱发了「官怒」。从公关危机变成了商业风险。它的官网关闭,股价暴跌。尽管有不少企业,比如莆田系医院,在官怒或者民怒中照样能安然无恙,但视觉中国是不是其中之一,尚待观察。

「官怒」后,指控方向通常会被带歪。像国旗等图片不能商用,勉强擦边,因为图库只管售卖,至于买家拿著图商不商用,它管不著。后来发展到「为什么卖烈士图片收钱」等,就离题太远了。只要有版权以及其它相关权利,不管拍的是烈士还是别的什么,自然可以收钱。

这事的核心问题是,视觉中国的这些图片,版权或者使用权,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无版权的图片在它的版权图库里?而它又能理直气壮地用这些自己很可能也没有版权的图片来讹诈?而且经常能成功?

在这场舆论风暴中,另一轮重击来自于PRphoto的储璨璨。他写了一篇文章。讲述了它们公司与视觉中国的摩擦。

PRphoto给一汽大众做了新闻发布会的拍照工作,并将照片交付给媒体发稿使用。很普通的工作,却遭遇了意外。因为发稿媒体很快就收到了视觉中国的律师函,声称它们的图片侵权了,要求对方补交使用费。

媒体反馈给一汽大众,一汽大众怀疑是PRphoto将图片出售牟利。PRphoto于是和视觉中国联系,视觉中国声称,一个叫梁孝鹏的个人摄影师声称拥有该图片的版权,并上传给了视觉中国。怀抱著震惊和愤懑的心情,他与完全不懂版权为何物的法务小姐互动,浪费无数时间之后,最终用私人关系找到了视觉中国的老板柴继军。后者听说后,表示立刻把图片下线,摄影师解约。

储璨璨感叹到,视觉中国侵了我们的权,在他们心中,只要把图片下线,把责任推到摄影师身上就可以了。如果是我们侵了他的权,我们把图片下线行不行?他们会这么放过我们吗?

关于这些事,我看到知乎上有一些辩护,简略总结如下:

1.原本摄影师的图片被侵权是难以维权的,视觉中国这种图库与集体维权模式,降低了前者的成本,是有社会意义的。

2.视觉中国卖的是「你放心用这个图库的图不会遭遇版权麻烦」,也就是说,卖的是一个「放心」,而不是「有版权」。所以售卖一个公有领域、人人都可以免费使用的图片,也是没有问题的。

3.将他人有版权的图片据为己有并售卖,当然是错误的。但责任在于上传该图片的摄影师,图库无法仔细审查每个摄影师的每张照片是否拥有版权,因为成本太高。

4.如果你的确遭到了视觉中国侵权,那么你告视觉中国申请赔偿,视觉中国再告摄影师。就可以了。

我的基本反应是这样的:如果一个很荒谬的事情,经过一通「说理」后,变得好像有道理了。那么我们应该仔细检视一下,这个论述有什么问题。

先说一下版权图库如何建立吧。

图库类公司的图片有多种来源。一个是和国外的版权图库(比如Getty公司)合作。另一个是和新闻社、网站、摄影师或其它来源签约。以网站为例,比如我们可以这么操作,每个用户注册时,都需要签一个用户协议,里头告诉你,你上传的所有图片,你得保证有版权,然后归视觉中国销售。当然,绝大部分人在注册时,肯定不会去读什么协议。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摄影师也好,网友也好,代理也好,他们实际上并不能保证自己上传的图片是有版权的。这种情况,不但视觉中国有,其它中国的版权图片网站,比如全景等等,也有。它的模仿对象,著名的版权图库公司Getty,同样有。

以Getty为例,它现在正面临一个指控,一位摄影师Carol Highsmith,捐赠了自己拍摄的10万张照片给公共图书馆,并申明使用这些图片无需支付版权使用费。后来,她收到了Getty公司发来的律师函,Getty声称她的网站侵权了自己的版权图片库,要求她付费。摄影师发现,原来自己捐赠的照片,早已被Getty公司盗取,并打上了公司的版权标签,拿来出售,还反过来污蔑她侵权。于是摄影师怒而索赔10亿美元。目前这个官司还在进行之中。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里存在一个信息差异。

对于摄影师(或者图片代理)和Getty这样的版权图片网站来说,摄影师声明自己有版权,图库并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版权,一一调查非常费力,成本上不可控。所以摄影师就有拿别人的图片来卖的动力。

但是图库对这种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仅仅是因为成本原因。实际上即便业余人员也能看出,图库里有很多照片,比如那些满清人物的照片,上传者不太可能拥有版权。版权图库当然知道这一点,但是,同样因为信息差异,疑似侵权方也不知道这张图片有无版权。而且,由于销售分成的缘故,他们和摄影师是利益共同体,不愿意花力气去清理这些东西。

视觉中国在舆情失控后,立刻关闭了图库。为什么?炸弹太多了吧。100张照片中,它能正正规规拿出版权证明的,有多少?有30张吗?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最初的这套辩护里,「买个放心」与「成本太高,图库难以一一审核摄影师上传的照片有无版权」,是矛盾的。

如果图库并不审核版权,只是将图片搜集、分类、打上水印、放上网卖,检查互联网上有无侵权。那么,把单张图片卖得非常昂贵,几百上千一张,是不合理的,与其工作量完全不符。国外很多图库卖正版图片,也就折合人民币几块钱一张。贵的图库是有,但它提供的服务并不应该是这样的,而是不但图片保障版权,还要把图中任何可能侵权的地方(比如街拍时,模特背景处正好有个可能侵权的卡通形象等)找到并去除,给那种对图片有极其严格要求的大型公司或媒体使用?。当然,你可以把整个图库买下来,这样单价看起来就便宜了,可有多少用户能用到这么多图片呢?自然是用一张买一张。这么贵的图片,脑子进水了才买。

有人说,放弃版权的图片,图库可以拿来销售。这是赚信息不对称的钱,谁叫你不知道这张图片可以不付钱随便用。然而,这是通过欺诈实现的交易。当你询问客服,这张图片的版权是否早已释出,能否免费使用这个问题时,它必然撒谎。正如上面的对话图显示的那样。

有人说,只要市场认可,那就是合理啊。然而,那几百上千,并不是市场价格,而是讹诈价格。你不买,我就告你。当目标客户接到视觉中国一份语气很严厉,要价很高昂,后果很严重的律师函,是没有能力和时间辨别其中到底有多少指控是真实的,也没有足够的资源应对。

相信你琢磨出来了,这里还有一个不对等的关系。视觉中国侵了权,它受惩罚的概率是很低的,因为大部分正常的公司,没有时间和精力为了一张图片被人侵权去打官司。因为每个公司都有自己正常的业务,不会在这些边缘事务上浪费成本。双方的权利不对等,在PRphoto与视觉中国的这场交锋中被展示得淋漓尽致。

这些版权图库公司。他们的核心业务就是打官司,与威胁打官司来得到签约合同。这是最大的问题。像任天堂的法务部,也很有名,打赢了很多侵权官司,但它的主业是做游戏的,不是靠打侵权官司来赚钱的。

一个企业一旦有了这样的定位与价值观之后,能做出什么样的事情都不奇怪。

有人会指责自媒体之所以乐见视觉中国倒霉,是因为自媒体本身是图片侵权大户。但实际上,自媒体的侵权很多是无意识的,通常也不会给它们带来什么额外收入。而版权图库拿自己没有版权的图片来卖钱,赚到能上市,才是最糟糕、获利甚巨的侵权者。

它能耗费巨资建立爬虫,来索引整个互联网上有没有侵权图片,寻找可以打官司的对象。却不愿意拨出成本,审核自己平台上的图片是不是有版权。

每经网(隶属于每日经济新闻)报了这样一个案例。视觉中国与正林公司打官司,声称后者侵权了它的图片。双方都拿不出版权或代理版权的法律证明。

按理,作为原告,应该出示自己的版权证明,来赢得官司。但法院要求被告出示版权或代理版权证明,否则输掉官司。举证责任倒置,理由是:

1.原告是著名的图片库。

2.原告将这张图片放在网上售卖。

3.放在网上的这张图片有原告的水印。

毫无疑问,被告拿不出版权证明,于是输掉了官司。这个判例变成了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方面的指导案例,被视觉中国用来大肆宣传。

可是,自己拿不出版权证明,于是连「把图片打了水印销售」,就能作为要对方出示版权证明的理由,这合理吗?我也会给图片打水印啊。

法官有没有考虑到,图片库会把完全不属于自己的图片拿来卖,这个可能呢?

这种可能性被它有意无意的忽略了。

这种侵权成本上的不对等,是市场所无法解决的。越是专业的大公司,越需要拿出严格的证据,还需要用惩罚性赔偿来约束它。中国社会不但没有办法阻止这种价值观的企业,在市场上横冲直撞,还要扶持它,给予便利。不独版权图片行业,其它行业,这种模式、这种类型的企业也比比皆是。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欧美国家,宾士车要是还没开出店,发动机就漏油,是个商家如何给顾客退款加赔偿的问题。在中国,则是个女买家需要在坐在引擎盖上哭诉,看看能不能碰运气让人听到,还要担心自己遭受网路暴力造谣攻击的问题。

所以,法院判决,反映社会本身,也实实在在对社会产生影响。

你侵我的权,我开开心心赚钱,几乎每场官司都赢,我侵你的权,你拿我没啥办法。如果中国是这个样子的,那么,拿别人的版权卖钱讹诈的事情,还会继续下去。即便它倒闭了,还会有其它公司继续。在其它领域也是如此。

当然,中国更魔幻的是,一个赢了几千场官司,被法院专门拿出来当样板的企业。在舆情失控后,几天就被官方定性「欺诈」,而网民则欣然接受了这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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