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制和資本主義

來自專欄讀史偶存

秦始皇以後的中國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專制制度,而不是所謂的「封建」制度。這個論斷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中外學者認可。

在五四運動以後所興起的中國馬克思主義史學派里,我們未找到關於「封建」一詞明確的定義。這也難怪,即使在布洛赫的專門論述封建社會的煌煌巨著《封建社會》一書中,也未對「封建社會」這個詞語給予一個非常明確的定義,他只是描述了中世紀歐洲封建社會的六大特徵:依附農民;附有役務的佃領地(即采邑)而不是薪俸的廣泛使用──薪俸是不可能實行的;專職武士等級的優越地位;將人與人聯繫起來的服從-保護關係(這種關係在武士等級內部採用被稱作附庸關係的特定形式);必然導致混亂狀態的權力分割;在所有這些關係中其他組織形式即家族和國家的存留(在封建社會第二階段,國家將獲得復興的力量)。[1]

馬克思當年引用「封建」這一名詞時,是指中世紀歐洲的封建制。事實上,馬克思本人反對機械地將這種存在於西歐中世紀的以貴族政治、領主經濟為基本屬性的封建制度套用到西歐之外的其他地區。他在1877年回答俄國民粹主義者米海洛夫斯基對他的社會形態發展理論的形而上學理解所進行的批判時寫道:「他一定要我把西歐資本主義起源的歷史概述徹底變成一般發展道路的歷史哲學理論,一切民族,不管歷史環境如何,都註定要走這條道路—以便最後都達到在保證社會勞動生產力極高發展的同時又保證人類最全面的發展這樣一種經濟形態。但是我要請他原諒,他這樣做會給我過多榮譽,同時也會給我過多的侮辱。」[2]

馬克思所理解的封建制本質特徵是領主對土地的壟斷,土地不允許自由買賣。領主利用對土地的壟斷,獲取政治上高貴的地位,土地不許轉讓給平民,農奴就更沒有獲得土地的權利,這是西歐封建製得以存在的根基。中國的情況並不具備這些特徵,從戰國起,土地買賣、兼并現象日趨嚴重,分封制逐漸遭到破壞。尤其是商鞅變法「除井田,民得買賣」,直到秦始皇三十一年頒布「使黔首自實田」。土地可以繼承,可以買賣,從法律上肯定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

西歐封建社會的主要勞動者是農奴。農奴除與封建主之間是依附性的個人契約關係,必須交納租稅以外,一般沒有其他強制性的依附關係,人身基本上是自由的。農奴一般只對莊園主承擔封建義務,很少再對代表國家的國王承擔義務。領主、土地和農奴三者不能分離,沒有領主的同意,農奴不能離開採邑。農奴只能參與領主莊園的法庭,不能上訴到國王的法庭。每一個采邑莊園既是一個封閉的經濟單位,又是一個社會政治實體。農奴與奴隸不同,農奴擁有對土地的使用權,領主不能出賣農奴,農奴在莊園中的生活權利不能被剝奪。 「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既是這種契約關係的真實反映。而在中國古代社會不存在農奴,社會主要成員的身份是農民。在中國,不僅是自耕農、佃戶,包括地主都由國家「編戶齊民」,老百姓都是皇帝的「子民」,與代表國家的朝廷是直接的君民關係,必須承擔繁重的賦、役課派,所受的剝削、壓迫也就比西歐農奴多得多。二者的社會地位截然不同,生存狀態也十分迥異。

在西歐封建制下,領主佔有土地,進而擁有司法審判權和對農奴的支配權。歐洲封建等級之間的關係,是一種土地的互相分封與賜予關係。這種關係沒有國家權力的強制,不同等級之間是以土地作為保障而產生的依附。不同等級按照契約規定個人權利和義務,使個人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封土的世襲使領主經濟收入相對穩定。在這種情況下,個人的獨立意識和獨立人格逐漸形成,而後來的商人和市民階級也根據同樣的原則爭取自身的權利。因此,在歐洲中世紀,由於封建制的存在,社會中逐漸形成了對資本主義興起十分有利的下層制約上層的政治。而在中國,從秦始皇開始的中央集權的專制制度貫穿於中國古代社會發展的始終。這種政治體制使官吏的權力與土地所有權關係分離,權力極不穩定。因此,中國官僚等級之間的關係,主要依靠政治上的依附性和從屬性來實現,個人沒有獨立的財產權,人們的一切都是由政治權力和政治地位決定的,整個社會都體現著強權和專制的特點,這種獃滯與僵化的政治制度在中國長期存在,造成了中國社會發展的緩慢最終導致了我國近代社會的保守、落後,儘管商品經濟較早發展,但最終沒有形成發達的資本主義經濟模式。

中世紀歐洲的起點是鄉村,特別是在日耳曼公社的鄉村中孕育城鄉對立的因素,城鄉之間的分工和交往為資本主義社會的產生提供了條件。而中國秦以後的社會,官營經濟控制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城市不是商品生產的產物,而是政治制度的衍生品,社會經濟結構仍以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為主體,這使大規模的資本主義商品生產難以形成。

在中國封建制下的政治從屬關係只是天子與諸侯、諸侯與附庸的關係,政府與人民之間無直接關係;農民只附屬於土地,而土地則是附庸、諸侯或天子的私產。

可以看出,從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權的專制制度開始,到辛亥革命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國的這一千多年的歷史,與歐洲的封建制度相比,實在是風馬牛不相及。

中國封建制只盛於西周,而衰於春秋,至戰國已開始崩潰,最後秦始皇帝「廢封建」,而在歷史上消失。代替封建而起的制度是一種中央集權的官僚體制(Centralized Bureaucrazy)。唐德剛先生稱之為「中央集權文官制」。其顯著特徵是:整個社會是一座權力金字塔,大塔之內又有無數體積不等的小塔,層層相連,犬牙交錯,互相依託,層層節制,下級服從上級、全國服從中央。在中國歷史上,中央集權制和封建制是兩個歷史階段。中央集權制是取代封建制後產生的更高一級的政治模式。

唐德剛先生指出,二三十年代,當中國馬克思史學派迅速發展之時,「封建」一次便逐漸變質了,最後它竟變成了所有古老而落伍的一切壞習慣的總代名詞。時至今日,中國馬克思史學派所使用的「封建」一詞,以及由此而派生的封建專制、封建迷信、封建落後、封建反動、封建頑固等等,既不不合乎中國歷史上「封建」的本義,也不是中世紀歐洲的Feudalism,而變成了中國馬克思主義者深受蘇聯影響而特創的一個新名詞和一個濫用的政治術語。

馮天瑜教授考證,秦至清為封建制一說的首倡者為陳獨秀。陳氏於明治末年遊學日本,適逢日本思想界批判封建遺毒。陳深受影響,將清廷比作德川幕府,為保守、落後、愚昧和反動勢力的總代表。明治維新推翻幕府,剷除封建制度,陳認為欲使中國現代化,也必須打倒滿清,於是提出反封建的口號。誠然,清廷的確已成中國發展之障礙,但並非因為封建制,而是壓抑和窒息社會活力的集權專制。

這些馬克思主義的學者不顧中國的具體情況,生搬硬套西歐社會發展階段論的一家之言,結論不是產生於研究之後,而是先有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主義的五階段模式,再削足適履,裁量修改中國歷史,以便與預定模式相契合。國情的特殊性湮沒在對普遍規律的信仰之中,對社會的複雜演進過程的研究退化為簡單公式的機械套用。

為肯定這個非中非西、更無明確定義的新名詞,郭沫若花了極大的力氣深入考據,以證明其存在,並把它和奴隸時代的分界線劃於春秋戰國之間,「封建時代」的下限則被延長到清末,「半封建社會」則延續到1949年。

1939年,毛澤東發表《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一文,為中國社會正式定性,「中國自從脫離奴隸制度進到封建制度以來,就長期的停頓下來。這個封建制度自周秦以來,一直延續了三千多年。……如果說周是諸侯割據稱雄的封建國家,那麼自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後,就建立了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封建社會的主要矛盾是農民階級與地主階級的矛盾。」在此之後,關於中國社會性質的爭論相對沉寂,一些學者也相應修改了自己過去的觀點。

中國古代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集權專制社會是一個穩定而封閉的社會經濟結構。小農經濟自給性很強,保守、排他、同時具有頑強的再生能力。白居易《朱陳村》一詩生動地描述了小農經濟的生活場景:

徐州古豐縣,有村曰朱陳。去縣百餘里,桑麻青氛氳。

機梭聲札札,牛驢走紜紜。女汲澗中水,男采山上薪。

縣遠官事少,山深人俗淳。有財不行商,有丁不入軍。

家家守村業,頭白不出門。生為村之民,死為村之塵。

專制政治對社會經濟結構的轉型有強烈的屏蔽作用,致使專制政治下不存在資本主義萌芽和發展壯大的外部條件。專制政權特彆強調政權的穩定,以農為本便是避免社會動亂的根本。所以,秦漢以來歷代專制政權始終不渝地推行「重農抑商」政策。「抑商」政策是中國古代社會一項獨特的經濟政策,也只有專制主義高度發達的中國才有可能推行這種政策。而這種政策的推行,就使得中國不可能緩慢地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單從經濟結構看,16 世紀的明代就出現了資本主義的萌芽。其時,手工業已經相當發達,中國製造的產品在世界各地廣受歡迎,中國東南沿海的商人也私自造船出海貿易。但明朝的法律嚴禁民間海外貿易,違者處以極刑,由此出現了私人武裝保護下的海外貿易活動,由於官方的嚴禁和緝捕,這種貿易活動大多數最終淪為海寇。朝廷對海外貿易的扼殺,使原始的手工業生產向商品生產發展的趨勢不斷被抑制。明代末年土地兼并日益嚴重,小農經濟被破壞,大量農民失去土地而淪為流民。但是,由於對外貿易被嚴禁,城市手工業不需要生產更多的產品,吸納不了眾多的流民。這些農民沒有成為潛在的自由勞動者,反而成為推翻王朝的「流寇」。

滿清建國之初,甚至出現了向傳統經濟的倒退,例如重征商稅,奉行海禁政策,限制民間自由開礦等,明後期李贄、王夫之和泰州學派的那一點微弱的啟蒙思想也被完全壓抑,與此對應的反而是經濟的發展,和一個富足強大勝過了前朝的「康乾盛世」。據有關資料介紹,在清朝的前120年中,中國四倍於歐洲的經濟增長。在鴉片戰爭前,中國的經濟規模在世界六大經濟區中最大,而且增長速度也是第一。很顯然,這不是由於清朝的「資本主義」得到了大發展,而是中國自身的傳統經濟模式在起作用。

現代資本主義並非一個經濟模式或商業行為,而是一種思想、一項制度。如布羅代爾(Fernand Braudel)所言:「資本主義之成功端在它與國家互為一體,它本身即成為國家。」就文化基礎而言,現代資本主義的精神是建立在強調個人救贖的基督教倫理基礎之上的。所以,韋伯(Max Weber)說:「近代資本主義擴張的動力首先並不是用於資本主義活動的資本額的來源問題,更重要的是資本主義精神的發展問題。不管在什麼地方,只要資本主義精神出現並表現出來,它就會創造出自己的資本和貨幣供給來作為達到自身目的的手段。」而資本主義的經濟形式,出發點乃是貿易自由,亞當.斯密(Adom Amith在《國富論》中指出「各種不同產物,結成一個共同的資源,各個人都可以這個資源隨意購取自己需要的別人生產的物品。」這種商業上的自由與西方社會所倡導的主權在民,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觀念和制度同樣不可分割。因為沒有一個尊重個人權利和自由的社會作保障,很難有自由的經濟。

在君權至上,意識形態高度統一,社會等級森嚴,思想管制嚴密的中國皇權社會,根本不會有資本主義萌芽的土壤併產生現代資本主義。在一個歷來重農輕商,重生產輕分配,重傳統輕創造這樣的傳統農業社會裡,即便曾經出現過大規模商業和貿易,經濟也表現不俗,由於缺乏自由公平思想觀念和法律體制支持的傳統終究孕育不出近代工業。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未在中國出現,根本原因就是集權專制。市場經濟所要求的權利、契約和法治意識是專制主義的天敵,「資本主義萌芽」在明清之際的夭折是必然的。既然中國社會不能產生資本主義,自然也就不能產生資產階級和市民階層,不能產生資產階級,自然也就不能產生資產階級的民主憲政,這就從社會階級構成上說明,近代中國沒有民主憲政的根基。


[1] [法] 馬克?布洛赫:《封建社會》,張緒山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年版,第704—705頁。

[2]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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