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报【黄有容╱台北报导】

上市柜公司频传旗下大陆子公司将赴陆挂牌,金管会主委顾立雄表示,因关切母公司业务如大举移往大陆、并在A股上市,恐造成母公司产业空洞化,金管会正在研议3大措施加强监管。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张振山进一步指出,新措施宗旨在「只要影响股东权益,都要向股东会报告!」据了解,新制最快第3季上路。

忧业务转移 掏空母公司

鸿海大陆子公司FII在陆上市后,联电大陆子公司和舰接著宣布将申请A股挂牌,南侨上海子公司也已经递件,另外,金管会证期局掌握到接下来还有巨大机械、臻鼎KY、荣成等3家企业的大陆子公司计划在A股挂牌,外界忧心将引起磁吸效应。

顾立雄认为,企业的大陆子公司本来就不能回台上市,如果基于在当地筹资需求,且也符合A股上市条件、通过申请,会「尊重产业的判断」。不过,他坦言,金管会更关切的,是母公司业务如大举移往大陆,并在大陆挂牌,恐造成母公司产业空洞。

上市须母公司股东会同意

顾立雄指出,金管会正在研议3项措施,包括要求上市柜企业旗下海外子公司若要在海外挂牌,必须做充分的资讯揭露;现行规定「重要子公司」(近2年财报合并营业收入来自该子公司达15%以上,或合并总产值来自该子公司达25%以上等),欲海外挂牌,才须经过母公司股东会同意的规定也将修正,考虑扩大到「所有子公司」海外挂牌都要经母公司股东会同意;另外也研议要求成立「特别委员会」,关于子公司海外挂牌的财务结构安排、价格合理性、释股情况都要向母公司股东说明。

子公司海外挂牌一体适用

这些措施并非仅针对「赴陆上市」,张振山表示, 台湾上市柜企业的子公司到其他国家挂牌,也一并会在受规范条件内。他指出,金管会拟定目的在于「只要影响股东权益,都要向股东会报告」,相关措施的草案还在讨论中,要等草案正式出炉,才能讨论详细内容。

金管会选择对上市柜企业子公司在海外筹资「严管」,工商业界人士低调表示,规范增加,恐让程序更繁复,不过政府部会有国安、经济等考量,未来若3项措施底定,企业选择「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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