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两人瞒报7个物业出租,官判囚兼合共罚款41万。

夫妻二人共逃税逾21万元遭判囚。(资料图片)

分别任职教师和品质监控经理的中年夫妇,隐瞒名下7个物业作出租用途,共漏报约175万元租金收入,逃税逾21万元。两人早前已承认10项蓄意意图逃税传票控罪,今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即时监禁,以及罚款共41万元,女被告获准保䆁候上诉。

妻子就刑期提出上诉,获准以现金1000元保䆁外出。(资料图片)

被告为黄玉玲(50岁,教师)及丈夫余荫伟(55岁,品质监控经理),分别被票控6项及4项蓄意意图逃税,两人早前已认罪。

夫妇涉逃税逾21万元被判囚。 资料图片

黄被判即时监禁9星期,罚款28万元。而余被判即时监禁4星期,罚款13万元。 惟黄就刑期提出上诉,获准以现金1000元保䆁外出。

辩方求情指,两人早在2015年及2016年收到税局的通知时,已即时付清所欠的税款,并在2016年向税局诚实披露两人的物业状况,冀裁判官考虑判处缓刑。但徐绮薇署理主任裁判官指,两人持续一段时间犯案,涉及金额大,故即时监禁是唯一合适的刑罚。

官指案件涉及金额大,即时监禁是唯一合适的刑罚。(资料图片)

黄玉玲自2008年起先后持有将军澳4个私楼单位,多年来租金收入逾118万港元,涉及税款共14万元。而余于1996年起亦分别持有4个物业,除自住的旭明苑单位外,其余3个私楼物业均出租,2011至15年间租金收入为56万多港元,涉及税款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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