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謝姓男子鎖定中部地區地下六合彩組頭下注,再持偽造組頭簽名的簽注單強領中獎彩金,甚至強押取款,半年內有四十一名組頭被強取一千七百多萬元;彰化地院昨天判處謝有期徒刑十五年。

據了解,謝姓男子與孫姓妻子之前在北部就以相同手法犯案被判刑,因尚未定讞而轉戰中台灣重操舊業;夫妻倆將集團稱為「公司」,成員定期開會討論工作分配與業績檢討,分工嚴謹、有制度,開會遲到要扣款五千元,謝妻還告知成員「是要賺錢的,不是來交朋友的」。

判決指出,謝姓男子(四十一歲)於一○二年間,率手下十多人在台中、彰化、雲林等地傳統市場、老舊社區巷弄間找攤商、雜貨鋪、傳統理髮店消費,再私下打探有無六合彩組頭;他們先小額下注幾次,獲得信任後再逐漸下大注。

負責下注的集團成員,會先拿出已經寫好的十餘組號碼便條紙,交由組頭抄寫簽賭明細一式二份,之後將組頭簽名的簽賭單交給謝,由謝模仿各組頭筆跡、簽單樣式,偽造當期六合彩中獎號碼簽單,再由集團成員前往組頭處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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