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款,新建案,预收管理费,规费,税费,京城,使用者付费,管理基金,管委会。(图/记者陈建宇摄)

▲民众买新房子通常要预缴管理费,其实是使用者付费的概念。(图/记者陈建宇摄)

记者陈建宇/综合报导

民众买新建案交屋前通常还会被收取1笔「代收款」,很多人对于代收款到底是什么并不了解,甚至为此和代销公司或建商起冲突,业者指出,代收款内包含了买房要付的政府规费和税费,以及6~12个月不等的预收管理费。其实这都是属于使用者付费的范围,只要厘清用途就不会有争议。

买新房子要付的费用,除了一开始的自备款之外,还有所谓的「代收款」,但「代收款」是什么?高雄市代销公会常务监事谢哲耀表示,代收款内含契税、代书费、设定规费、印花税、火险及地震险、瓦斯管路费,以及预缴6~12个月不等的管理费。

代收款内的规费和税费基本上没有争议,不过很多民众对于预缴管理费有意见,甚至觉得这笔费用不合理,对此谢哲耀指出,预缴管理费原因是交屋后其实大家都会有一段的装修期,短则1个月、长则半年,开始使用房子了但根本没有住人,管理费在前几个月都收取不易,因而有预缴这个机制。

京城建设发言人周敬恒则指出,其实预缴管理费也是「使用者付费」的概念,较早搬进建案的民众已经开始使用设施、管理等,因此合理付费,即便是建商还没卖出去的户别,也同样要负担这些费用,只不过是采取「实支实付」的方式,相较于成立管委会后所缴的管理费还要预留管理基金,负担相对较轻。

而较晚搬进建案的人同样也要预缴管理费,若成立管委会之后预缴的管理费余额则会转为管理基金,因此并不是晚搬进来就会缴比较少。

►全馆购物满799元免运费,会员购物加码送2%购物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