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晉城行政區劃

山西省東南部古時統稱上黨。上黨有兩個中心,北邊以長治爲中心,稱北上黨,南邊以晉城爲中心,稱南上黨,故當時有“兩上黨”之說。

夏商時期,晉城屬“帝都畿內”。周朝重心西移關中,封周文王第十六子姬絞於原(今高平原村一帶)。春秋時,晉文公圍衛得原,境內始屬晉。

戰國時期,上黨共有17城(具體情況,至今無考)。見於史籍記載的晉城境內的城有:原、長平、泫氏、濩澤、高都、端氏、光狼(高平康營)、陽阿(澤州大陽)等。

秦統一天下,推行郡縣制,於境內置5縣,分屬2郡,其中:濩澤(今陽城縣)、端氏(今沁水縣)屬河東郡(治所至今夏縣北);泫氏(今高平市)、高都、陽阿(今澤州縣)屬上黨郡(治所至今長治市)。縣分若干鄉,鄉下設亭、裏。

漢承秦制,後漢時於陽阿、濩澤置侯國,其餘不變,魏因之。

西晉廢陽阿縣,境內置4縣,濩澤、端氏屬平陽郡(治所在今臨汾市),泫氏、高都屬上黨郡。

東晉十六國時,境域先後爲劉淵、石勒佔據。西燕慕容永稱帝后,復置陽阿縣,並於陽阿置建興郡,領陽阿、高都、泫氏、端氏、濩澤5縣,境內始有縣以上建置。

北魏實行州、郡、縣制,於高都置建州(治所在今澤州縣高都鎮),領4郡、10縣:高都郡,領高都、陽阿2縣,治高都;長平郡,領高平(稱高平始於此,治所即今高平市)、泫氏2縣,治泫氏(在高平王報村);安平郡,領端氏、濩澤2縣,治端氏;泰寧郡,領東永安(治所在今沁水縣西)、西河(治所在今陽城縣西)、西濩澤(治所在今陽城縣澤城村)、高延(治所已不可考,約在今沁水縣境內)4縣。縣下設黨、裏、鄰,五家爲一鄰,五鄰爲一里,五里爲一黨。

北齊仍置建州,裁安平、泰寧2郡,其屬縣西濩澤併入濩澤,東永安、西河、高延併爲永寧縣。建州領長平、高都2郡,轄高都、陽阿、泫氏、高平、濩澤、端氏、永寧7縣。北周並長平、高都郡爲高平郡,改高都爲丹川縣,爲高平郡治。

隋朝實行州、縣或郡、縣制。隋開皇三年(583年),改建州爲澤州,澤州之稱始於此,廢高平郡,泫氏併入高平,析高平置陵川縣,改永寧爲沁水縣。澤州領丹川、高平、濩澤、陵川、沁水、端氏6縣,治丹川。此後,或改稱長平郡或爲澤州,轄縣不變,縣下設黨、裏、保,五家爲保,五保爲裏,五里爲黨。

唐初,實行州管縣制,于丹川置建州、濩澤置澤州、高平置蓋州。唐武德三年(620年),分丹川置晉城縣,移治今市區,晉城之名始於此,增置蓋城縣(治所今陵川縣蓋城村)。這時,境內設3州8縣:澤州轄濩澤、端氏、沁水3縣,治濩澤;建州轄丹川,晉城2縣,治丹川;蓋州轄高平、陵川、蓋城3縣。武德六年(623年,)廢建州併入蓋州,丹川、蓋城2縣併入晉城縣,爲蓋州治所。這時境內設2州6縣,分別是:澤州,轄濩澤、沁水、端氏3縣,治所移至端氏;蓋州,轄晉城、高平、陵川3縣。貞觀元年(627),廢蓋州,澤州州治由端氏遷至晉城,領晉城、高平、陵川、濩澤(天寶年間改名陽城)、端氏、沁水6縣,縣下設鄉,鄉下設裏,每裏轄一百戶。從此時起奠定今市行政區劃雛形,直至清末,期間雖有過名稱變化或縣的短時裁置,但千餘年一州(府)五縣格局基本無大的變化。

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後,全國廢府、州,存縣,實行道轄縣,1914年,廢澤州府,改鳳臺縣爲晉城縣,與高平、陽城、陵川、沁水同屬冀寧道。1930年,全省統一廢道,由省直管縣。

抗日戰爭初,閻錫山爲便於統治,在全省設7個專員行政公署,代省府管轄各縣,於長治設山西省第五專署,晉、高、陽、陵、沁5縣屬第五專署。後又設4個行署,其中第三行署駐陽城巖山,晉、高、陽、陵、沁5縣屬第三行署。

1938年,日軍侵佔境內大部分城鎮及交通沿線,閻錫山委任的行政長官不得不依附於部隊四處遊散,原有的行政區劃失去應有作用,名存實亡。在此情形下,中國共產黨爲便於發動和組織軍民抗日,統一戰爭秩序,先後成立太行、太嶽行署,並於境內設太嶽二、四專署、太行八專署,於廣大山區先後設置沁(水)南、士敏(端氏)、高平、陽(城)南、陽(城)北、晉(城)沁(陽)、晉(城)北、晉(城)東、陵川、陵(川)高(平)、建寧等縣。1945年,晉城全境解放,太嶽行署先後移駐沁水鄭莊、陽城縣城,恢復原5縣建制,於晉城縣設太嶽四專署,領導晉城、陽城、高平、士敏4縣。沁水縣(1947年士敏併入)屬太嶽二專署,陵川縣屬太行四專署。

1948年2月,析晉城縣城關區設晉城市,屬太嶽四專署,1949年8月,撤銷晉城市重新並歸晉城縣。

1949年9月,撤銷太嶽行署、太嶽四專署,成立長治專署,晉城、高平、陽城、陵川屬長治專署,沁水縣歸翼城臨時專署。1950年1月,翼城臨時專署撤銷,沁水縣歸屬長治專署,從此至1985年4月,境內無獨立行政區劃,5縣屬長治(1958年改爲晉東南)專區管轄。期間,1958年11月,陵川、高平一度併入晉城縣,沁水縣併入陽城縣,境內只設2縣。1959年7月,陵川縣從晉城縣分設,同年10月,沁水縣從陽城縣分設,1961年5月,高平縣從晉城縣分設,恢復原5縣建置。1971年,晉東南專區改爲晉東南地區,5縣仍屬晉東南地區。 1983年7月,晉城撤縣設市,爲省轄縣級市,由晉東南地區代管。1985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晉城市升爲地級市,原晉東南地區所轄的高平、陽城、陵川、沁水4縣劃爲晉城市轄區。原縣級晉城市分爲城區和郊區。晉城市轄城、郊2區和高平、陽城、陵川、沁水4縣,至此,境內重新成爲獨立的行政區劃。1993年5月,高平撤縣設市,爲省轄縣級市,由晉城市代管。1996年8月,晉城市郊區改爲澤州縣。這時,全市6個縣(市、區)共設立辦事處8個,建制鎮35個、鄉80個。2001年撤併鄉鎮後,至2012年底,晉城市轄1區1市4縣,共設48個鎮、26個鄉、10個辦事處。(晉城市地方誌辦)

來源:晉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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