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图/记者戴瑞瑶摄)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孝子撞法拉利恐千万赔偿,引起社会大众同情。有金融界人士发起订「超跑条款」,规定「非刻意碰撞汽车赔偿上限」。但曾任律师的金管会主委顾立雄表示,目前民法已有规定,损害额度若影响生计,法院本来就可以酌减赔偿金。

新北市一名20岁林姓「孝子」帮单亲母亲开车送货时,因疲劳驾驶、精神恍惚,撞上4部法拉利千万超跑,恐赔上千万元,引起社会大众同情。

永丰金案吹哨者张晋源在脸书上呼吁订定「超跑条款」,非刻意撞上超跑,赔偿必须有上限,减少贫富差距的乱象。

立委徐永明今天(20日)在立法院询问,超跑满街跑,但民众投保超额责任险仅有10%,金管会是否要做宣导?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以过去曾任律师的经验指出,现在民法第218条,就有订定「损害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者,如其赔偿致赔偿义务人之生计有重大影响时,法院得减轻其赔偿金额。」

顾立雄解释,若损害额度影响生计,法院本来就可以酌减赔偿金条款,这主要是在民法侵权,跟有没有保险无关,即便保险赔付,仍是会代位求偿,结论仍是跟民法侵权行为有关。

根据保险局资料,强制车险目前投保率约99.54%、第三人责任险投保率约55.43%、超额责任险共10.62%,超额责任险保额上看3000万元,保费约1000到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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