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作品的鑒定,首先需要鑒定者頭腦中儲存有豐富的關於書法藝術的信息。如此,方可有比較之物,有了比較,就有了必要的參考依據。

也因如此,就需要鑒定者們大量觀摩古今作品,反覆觀察比較,努力記憶,逐步理解。

在觀摩估計書法作品時,首先需要把握點畫、結構、章法等等。

一、點畫

好的書法作品,點畫的形態總是優美的;

點畫之間的映帶總是自然的、生動的;

點畫本身是厚重有力的。

相反,若點畫醜陋、鬆散、呆板、虛浮,那自然是不好的。

二、結構

成功的作品,其結構可以做到平正、勻稱、飛動、參差。

反之,若結構不協調,無法度,拘泥或過分狂怪,這樣的作品無疑是失敗的。

三、章法

把握章法的規律,需要對各種形式的書法作品,如中堂、立軸、楹聯、橫披、扇面等多多觀察,注意各家習慣採用的方式。

作品的形式雖不相同,而章法的基本要求卻是一致的,如:

行間要貫氣,字與字之間要上下照應,大小錯落,欹正相生,「違而不犯,和而不同」。

總之,要有諧調的節奏感。(若一件作品沒有按照章法的基本要求,自作主張,野亂狂怪,或是毫無生氣,大小一律布若運算元,這肯定是不好的。)

除了以上的點畫、結構、章法外,更注重神采、氣韻、格調等等。

「書之妙道,神採為上」。

書法作品的神采,是書者的精神決定的。

一個生性沉著、樸實的人,不會有輕薄、浮華的作品;

反之,一個浮躁的人,也不會有沉厚的風格。

「書者,如也,……如其人。」

我們看到顏魯公的字,可以想像他的忠耿;

看到倪雲林的題字,可以想像他的高潔;

看到張瑞圖的字,可以從峻利中看到一些狡詐。

從書法作品精神方面鑒別書法作品的高下、雅俗、文野,自然也要求鑒賞者的學識和修養。

任何藝術都不會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書法作品也應該是「翰不虛動,下筆有由」一幅書法作品如果看不出對前人的任何一點繼承,可以毫不客氣地說絕對是惡札。

最後,鑒賞作品還需要鑒賞者本人的書法藝術實踐,只有多練習書法,才能理解高水平的書法作品。如果鑒賞者對書法創作中的甘苦有所體會,那麼和作者就容易產生共鳴,就能更好地欣賞作品的精微之處。

當鑒賞者的藝術實踐達到一定程度,欺世盜名的作品也就「難逃法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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