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外遇,通奸,小三。(图/示意图/达志影像)婚外情,外遇,通奸,小三。(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人夫跟小三发生婚外情还传咸湿LINE讯息被妻子抓包。(示意图/达志影像)

突发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郑姓女子发现丈夫跟一名陈姓小三有婚外情,透过LINE互传暧昧讯息,郑夫甚至传讯「还好昨晚没洗」、「下面都你的味道」等超咸湿言语,气得提告小三侵害配偶权并求偿,法官认为LINE对话及俩人裸体相互拥抱等行为,已经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的分寸,判小三得陪28万元。

判决书指出,郑女跟丈夫在2012年3月结婚,并于107年底11月结婚,从103年的时候就发现丈夫彻夜未归,并跟小三共同到旅馆,质问后先生坦承跟对方已经不是寻常朋友,郑女当时就提出通奸告诉,但双方否认发生性行为,检察官认定不起诉处分。

原本想息事宁人,没想到到107年4月间郑女又发现异状,并在丈夫LINE中发现她传给陈姓小三「下面都你的味道」、爱心及互亲等暧昧又亲密的对话贴图,郑女气得要离婚,丈夫竟告诉她自己因偷拍小三裸照散布挨告,后续郑女又发现了一张丈夫跟小三裸体拥抱的照片,因此提告小三侵害配偶权并求偿80万。

被告小三却说她听信郑夫所言,不知道对方还有婚姻状态,且LINE的内容虽然有暧昧,但只是玩笑话,不能证明双方有发生性关系;但郑夫在审理期间有承认在去年与小三仍有婚外情,且每个礼拜至少发生1次性行为,那段咸湿讯息是做完爱后所传,并非玩笑。

新北地院法官认为,如果双方没有亲密关系的话,小三也不会被拍下裸照等私密照片,且LINE讯息也可看出俩人非比寻常的关系,判定确实有不当交往及发生性行为,判陈姓小三得赔偿28万元损失,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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