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董事会主席杨家诚指自己跟被告甚少接触。

伯明翰环球控股有限公司前经理涉嫌2013年至翌年假冒董事向自己个人户口签发75张支票共窃取约3700万元,被控一项盗窃罪,审讯今续。时任董事会主席杨家诚羁押下在高等法院表示与被告并不熟稔,但曾私下委托被告为自己私人公司「解冻」。杨否认自己曾签发涉案支票,坦言票上不是自己笔迹,反而与被告笔迹「有少少似」。

杨家诚。资料图片

杨承认于2014年2月28日被裁定洗黑钱罪成,被判囚6年。2007年杨透过上市公司Grand Top Holdings Limited入主伯明翰,公司其后易名为伯明翰环球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他解释入主伯明翰,是觉得英超受欢迎,他想将兴趣变做生意,公司自此专注经营足球俱乐部的业务。

约自2009年起,公司在华侨永亨银行设立户口,主要用于汇款至英国、应付英国方面的开支。户口有3名法定签署人,包括杨及另外2名董事马瑞昌及陈顺华。只要其中2人签署,就可出票。杨指自己于2013年正全力帮公司复牌、替公司筹集资金、与CEO开会、比赛后分析球队表现。永亨银行户口属上市公司所有,除非用于公司或球会支出,无人有权可当作私人户口用。

杨指公司CEO彭彼得(Peter Pannu)聘用了被告,被告主责管理上述永亨银行户口,并负责财务及会计工作,亦有在复牌事情上帮忙。公司开会后若要开支票汇款,由被告负责开票。杨于2014年2月辞任公司主席及董事,由张成接任岗位,杨自此在董事局再无权力。

杨指自己跟被告甚少接触,形容关系大概是「一日几句话,放咗工都唔会打电话,无联络」,因被告主要向CEO负责。被问及与陈顺华关系,杨指他有向陈查询会计数目及商讨复牌事宜。一般而言,公司开会后若需开支票,杨会先知会其女秘书Royce,秘书再向被告取票。若一切无问题,她就会将票给予杨签署。那时支票一般都已印上抬头和银码,马瑞昌或陈顺华多会先签署。被告从无要求杨签空头支票,杨离开公司时亦无留下已签的空头支票。

有次杨希望为2间英属处女岛注册的公司解冻资金,私下首次公务以外委托被告协助,杨觉得被告对上述课题较「熟手」,事后被告为杨聘请了一名会计师。杨亦因此透过秘书向被告支付约5万元的报酬,涉款非伯明翰公司资金。

控方现向杨展示多张涉案支票,杨看毕首张后坦言签名、字迹均不是自己的,又承认「有少少似(被告的笔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