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为大的当下,「奇葩」、「精神病」、「打人」这单单三个关键词,就可以构筑成点击率的铁三角。@李亚玲

用《大丫鬟》的封建编剧笔触,成功为一部分网民们输出了一个言语狂妄、毫无逻辑、霸道横行的牛大夫人(牛女士)形象,而自己则成为被封建强权(国航)霸凌的、被疯魔不讲理大房虐待的弱庶女形象……从女强剧视角切入,其实是蛮好看的,柔弱庶女最终战胜强权站在万万流量之上的触电感已经完成键盘侠的当夜美梦了,在这里,预祝@李亚玲编剧把这个「故事大纲」卖出一个好价钱。

调侃归调侃,明明是国企管理层面的一个问题,最终演变对躁郁症

、甚至全部精神障碍患者的污名化;更严重的是,它已经造成了对精神障碍患者公共生活空间的参与性的威胁,这件事偏离至此到底是谁的错?

作为一个资深躁郁症患者,我对这个词的接触可能比大部分人要早一些,它有另一个听起来更文邹邹的「雅号」——双相情感障碍。

在我第一次正式确诊的12、13年左右,它还是一个在网上都极少能够搜集到相关信息、非常让人陌生的词语;相应的,也是一个极容易因为抑郁相和躁狂相交替发病而被误诊的病种。

随著医疗技术的发展以及更多得「名人效应」,它成为了一个有时可以用来标榜自己特立独行得词语;相应的,也在医院里被归类到抑郁症这个大门类下面。

而针对躁郁症医生最长使用的药物就是德巴金,也就是情绪稳定剂,简单理解,就是让你在易激惹、情绪亢奋时变得不那么容易激动和亢奋;让你在悲观低落、甚至有自杀倾向时变得不那么悲观和难过。

牛女士在视频中的确呈现出了明显的易激惹、狂妄自大、情绪亢奋等躁狂表现……虽然我们不能就此替代医生定论她到底是不是躁郁症,但这件事造成的躁郁症乃至所有精神障碍被妖魔化、污名化已经成为事实。

我在想的是,作为一名双相情感障碍患者,我们怎么去面对自己的公共生活空间?

如果有一天,航空公司真的因为@李亚玲/牛女士事件而让每一位双相障碍患者在机场自证自己是正常的、并需要拿出各大医院的相关证明、甚至每次出行都需家人监管陪伴,我们怎么办?

如果有一天,因为我们是双相障碍患者,每一个路人都可以有权免责公布我们的视频画面信息和更多隐私信息,借助生理缺陷对我们进行口诛笔伐我们怎么办?

即便我们也可以发声,可以有理有据地反驳,会有人愿意认真倾听一个双相障碍患者的「疯」话吗?

(我看到在这件事发酵过程当中,有影响的大V是带著羞辱性质地调侃牛女士的,有的大V仅仅提出「可怜」 牛女士就被辱骂。)

很巧的是,前几天我正好也出行了一趟,在机场的时候忽然一个「荒谬」的念头冒出来,如果安检以我是双相障碍患者不让我登机怎么办?因为就在一段时间之前,我家人接到了社区医院的电话,他们根据我当年的就诊信息(有已经停药的记录),让我的家人对我进行监督监管,并提出会定期对我做回访……更隐晦表达出这是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需要处处提防的疾病。

我不知道,对于像我这样的被登记在册的患者,需要被处处提防到什么程度?关于我的病史病历会被发给哪些地方哪些人?我不知道那些获得我病患信息的人都是谁?他们对双相障碍了解多少,对双相障碍有没有偏见?反过来,我的私人生活以及公共生活又会被这些人影响多少?有一天这些信息泄露到我儿子的同学家长、他的老师当中,会对我的儿子有什么影响?

没想到,当时那个「杞人忧天」的念头,如今成为一种具象又颇具影响力的恐惧,并真切吞噬著我们一直努力营建的「正常」生活。

另附部分相关法律条例(截图来自网路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根据这条,李亚玲上传视频行为是否可以定性为违法?

那么,疑问是,地方各级负责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相关资质有何要求?如果资质不合格会不会对精神障碍患者造成进一步心理伤害?

很多人都问过我相关问题,重复提醒,心理咨询人员不能对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心理咨询人员只能在病患进行专业治疗一个阶段进入稳定期后,在医生判断时机适宜时,辅助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辅导。

对于患者来说,并不清楚行政部门到底对多少部门和组织进行了我们的病历信息互联互通、交流共享。作为患者本人,是否有这件事的知情权?这些互通交流会否造成隐私暴露?如果隐私暴露影响生活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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