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劳逃跑了怎么办?千万不要先报警!
「天啊!天啊!现在我该怎么办?!阿公没人照顾了。」
「我家阿娣去倒个垃圾竟然就逃跑了…亏我们对她这么好!」
陈大姐惊慌失措的和阿福提起印尼外佣阿娣不知道是不是交到坏朋友,平时很乖的她竟然去倒个垃圾就没回来。逃跑了!
外劳逃跑了怎么办?外劳逃跑了要报警吗?
「阿福,阿娣失踪2天了,我要先报警吗? 」
陈大姐,不要慌。你先不要急著报警,通报后雇主就失去聘雇资格了。
首先,先确认家中是否有财物遗失。若是,警方一定会受理。
若外劳有良心,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那么要先通报仲介公司。
阿娣失踪不到72小时警方是不会受理的,所以第一时间不是报警。是要通报你的仲介公司。
仲介公司发现外劳失联会先联络外劳在国外的家人,看能否取得连系劝回。
若是连续旷职3天那么仲介公司会以书面通报以下单位
1. 警察机关
2. 当地的主管机关(劳动部)。
3. 移民署专勤队
这样才算正式的通报。
#就业服务法第56条
第56条 受聘雇之外国人有连续旷职三日失去联系或聘雇关系终止之情事,雇主应于三日内以书面通知当地主管机关及警察机关。
外劳逃跑是一定要通报的,而且是在失联3日后的3日内通报完成。不然雇主就犯法了,等同知情不报。要处以3万以上15万以下罚锾
ㄟ 绕口令吗?
举例来说:阿娣4/1开始失踪,发现失踪就要赶快通知外劳仲介。4/3如果都还没有消息,那么在4/6前就要做正式通报外劳失踪给警察局及移民署。
「阿福,那阿娣逃跑了,我会不会被罚?」
陈大姐不必担心,外劳逃跑你也是受害者,所以不会有法律责任啦!
除非你…应该不会虐待外劳吧!
「什么话,我们家对她可好了。前阵子还先借了一个月薪水给她。」
唉,陈大姐。也许就是你对阿娣太好了…
很多外劳在准备逃跑前都有一堆向雇主借钱的理由,借到了钱有跑路费了,当然就更不会留下啰。
「天啊!阿福,那我怎么办才好?再请一个外劳还要再付仲介钱吗?」
通报后以家庭看护工阿娣来说,如果找了三个月都找不到人,那么就可以用2个方式重新找新外劳来家中帮忙。
1. 初招(意即重新招募) :当初申请外劳的所有流程都要再重新跑一遍,时间会比较久一点,重新由国外再引进新外劳来帮忙照顾,因为流程没得省,巴氏量表也要重开。多半仲介都会再收一次费用,良心点的给点折扣,分担一些道义责任,毕竟他们也极不愿意外劳逃跑。
2. 递补(等逃逸满3个月,可以直接找人补上):市场上是有一些合法外劳在流动的,可能是原来照顾的人往生了或者是原雇主不满意想要换人,所以这些外劳会释出等待新雇主聘用,但是这是合法的喔,外劳在此期间是不能工作的。不肖业者会介绍短期工给你,很可能不是逃跑的就是像这种的,但是被抓到一样都有罚则。
选择递补的话,当然会快一点上工,省却一些繁杂的流程。这个方式因为流程省很多,所以大半的外劳仲介公司仅会收取一些文件办理费用。算是省钱又省时。
对陈大姐来说虽然可以早点解决照顾人力问题,但是因为是递补的所以在找新外劳时也不可以掉以轻心,怎么说呢?
刚刚有提到递补的大都是被照顾者往生,聘雇关系终止 或是 原雇主认为外劳不适任,所以才要转出。好的外劳其实早就被预定抢光了,不好的外劳才会在市场上等著被挑。
但是,也不一定说别人不满意的你也不满意。只要多留心一些还是可以找到好外劳的。
「阿福,还是不行呀,就算找外劳没那么快来,这段时间还是需要人?」
陈大姐,外劳不在的空窗期你可以有几个方式考虑:
a. 找台湾看护帮忙。就找家乐福。
拍谢,阿福家要打个广告。快结束了才打广告算有良心的吧!阿福家提供24小时居家看护照顾,填补外劳空窗期。
这个方法优点是可以维持原有的生活节奏,缺点是花费当然比请外劳贵一点啰。
b. 找长照服务帮忙。政府长照2.0
如果经济负担比较大的话,那就要自己出一点钱+出一点力啰。
政府的长照2.0服务有针对居家照顾这个服务,要先经过评估符不符合资格才能派人来协助。因为不是24小时,大概就是一周来几天,一次几小时。所以你自己还是要空出时间来照顾。
「不能就是找其它外劳来照顾吗?比较便宜?」
阿娘喂~陈大姐,你就是吃了逃跑外劳的亏,怎么还会敢找逃跑外劳来家中呢?万一被抓到了你不只要被罚钱,连请外劳的资格都会被剥夺喔!
至于还有其它什么麻烦事,我就不多说了,新闻上都有报,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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