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2012年3月22日于本专栏为文提到各项青年参政的障碍(注),包括选举制度、年龄限制、保证金设计等,本文接续先前讨论,并提出相关的修法方向,以达成民主政治所强调的「平等」价值。

 

一、投票及参选年龄

首先,关于选举年龄限制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取消公职人员选罢法第24条(候选人年龄及资格限制):「选举人年满23岁,得于其行使选举权之选举区登记为公职人员候选人。但直辖市长、县(市)长候选人须年满30岁;乡(镇、市)长候选人须年满26岁。欧美国家的年轻人当选地方首长及民意代表的例子所在多有,最近的例子如2011年美国麻州霍利奥克市(Holyoke)22岁大学毕业生艾力克斯(Alex Morse)当选市长、18岁的高中生杰瑞米(Jeremy Minnier)在爱荷华州的迷你小镇阿代尔(Aredele)被选为新镇长。只要「成年」,就没有什么额外的理由可以用年龄限制参政权,毕竟「岁数」与能力、政见、受民众欢迎程度等各项因素都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修改《选罢法》容易,但修改《宪法》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年龄(分别为20及23岁)则需要长时间的共识累积。前文已提到,全世界目前已有超过9成的国家「投票年龄」为18岁或以下,其中当然包括所谓的先进国家以及教育较不普及、经济较落后的国家。民主政治强调「一人一票、票票等值」,我们不需要在18岁的「成年」标准之外再附加额外的门槛,不管基于所谓成不成熟、或是受教育与否等理由。

 

二、选举保证金

我国各级选举保证金与外国相比可说是奇高无比,笔者认为各项选举保证金都应取消,改为「公民连署或政党推荐」。原因很简单,因为现行的保证金设计根本无法防止「志在参加」(或纯粹因为个人的好处)的人参选,但却会扼杀有理念的小党或独立参选人生存空间。很多人担心取消保证金会有许多「搅局者」或为其个人私利或公司博取知名度而参选,但保证金显然无法阻止这类候选人(例:2006年首都市长选举,某柯姓抗议天王参选)。

 

德国已宣告选举保证金违宪,欧洲许多国家及美国等则以「公民连署」作为非政党提名者列名选票的条件,这就已经足以避免搅局候选人出现。其他有保证金制度的国家,国会选举保证金比台湾高的只有日本、韩国、新加坡;我们就连选个直辖市「里长」缴交的保证金都比选「法国总统」还要多。

 

对于独立参选人、尤其是缺乏政党与企业奥援的年轻人而言,保证金不啻是项高耸的障碍,在参选之前就以金钱设下不平等的门槛。选罢法第32条的高额保证金制度,明显有违背宪法第7条平等权、第17条参政权、第130条选举权以及违反比例原则之虞。

 

三、调降三大门槛:政党补助金、捐款给政党、不分区分配门槛

依据选罢法,在立委选举政党票部分,得票率只要超过5%,即可得到「每年」每票50元的政党补助款。但是高门槛却对小党来说极为不公平,从2012年选举来看,以绿党为例,超过20万的得票数(1.7%)照理说也应该拿到每年约1千万元的补助,但却什么都领不到。大党却能领到高额的补助,像国民党可连续4年「每年」领到2亿9千3百万元左右、民进党每年2亿2千8百万元左右。

 

 

日前台联立法院党团提案修法,希望将门槛下修到1%,本文也认为至少应调降至该水平。朝野立委虽然都同意调降,但对于调降门槛到什么程度没有共识(内政部希望降为3%),相关草案也择期再审。事实上,德国的政党补助金门槛是0.5%,仅台湾的10分之1。台湾社会本来就相当多元,如果让没当选的小党也获得一些政党补助款,政治上、社会上也会更有多元的活力。

 

另一项该检讨的门槛是捐款给政党的政治献金抵税门槛,若该政党得票率低于2%则无法抵减所得税。像绿党这次得票率约1.7%、新党约1.5%,捐款收据都无法抵税。解决的方式即取消此一限制,应该依照「有登记于立委选举政党票、且有实质运作之政党」等方式设立门槛,而非以得票率为标准

 

第三项不合理的门槛是5%的不分区立委分配门槛。目前不分区立委的名额有34席,按照过去计算方式,只要政党票比例达3%就可以分到1席(34乘以3%等于1),但按照现行5%条款,政党达到5%才能分2席,这对小党非常不公平,而且也是很难跨越的障碍(以这次选举的投票率来说,5%将近70万票左右)。其他设立门槛的国家最主要是怕小党林立、怕影响「内阁」的稳定,但台湾是采取接近总统制的宪政体制、国会总是有稳定大党,再加上不分区名单少、采取并立制方式分配席次,实在没有必要设立5%的高门槛。笔者认为门槛至少应降为3%,并配合调整不分区的席次数以及计票方式,请见下段叙述。

 

四、将「并立制」单一选区两票制改为「联立制」

现行的选制采取单一选区(区域立委)、比例代表制(不分区立委)的混合制方式,在选票计算上是和日本相同的并立制,也就是政党票与区域立委票分开计算。笔者认为应该改采德国式「联立制」,并且将区域立委与不分区立委的比例调整为1:1。

 

在单一选区当中通常是由大党得利(应选名额只有一位,所以只有具政党奥援的候选人有胜算),而且得票数与席次的比例性较低,违反「票票等值」的原则。从区域立委来看,这次选举国民党立委获得4成8的区域选票,拿下区域席次中的近6成(48席),反观拿下4成得票率的民进党,却只有3成5(27席)。而在总席次方面,以亲民党为例,这次有5.48%的得票率,但是在总席次方面只能得到5.48%乘以34席的不分区名单,也就是分到2席立委,仅占总席次的 1.8%。若是采取德国式联立制,则亲民党应该得到5.48%乘以113席总席次,也就是得到6席立委。不分区立委其中一个功能就是用来平衡区域选区的选票「浪费」,且可以逼各政党努力经营形象而赢得选民的政党票支持,如此才可以从总席次补足和政党票支持率相当的席次数目。而我们现在的不分区席次太少(仅占全部席次的3分之1)、两票又分开计算,实有修正必要。

 


五、小结

选举完后,许多政治人物,包括立法院长王金平先生都对现行选制提出批判,认为目前选制将让传统政治版图中的冲突更加根深柢固,由此可知选制改革不仅是各「小党」的期待。在这4年当中,希望国会能促成选举制度的改革,让社会多元价值能够确实反映到国会殿堂。具体作法可由立法院成立类似税改会那样的「选制改革委员会」,且一定要纳入小党以及年轻世代的代表,避免重演先前选制改革时主要大党联手设立的那些有利大党的制度。

 

主要焦点应立即修法:降低政党补助款门槛、取消捐款给政党的抵税门槛、废除选举保证金的限制、取消被选举权的年龄限制;然后再推行难度较高的修宪,包括下修选举与被选举权年龄、修正立委选制为联立制、降低不分区5%席次门槛,并调高不分区立委名额与区域立委相同。如此才能在制度上较接近民主政治当中的「平等」理想。

 

作者:青年要好野执行委员、台大政治所研究生陈方隅

原文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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