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的死,是咎由自取,但是也是朱元璋廢除相權的開端,至此之後,從明到清,不再設置丞相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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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其人

胡惟庸,是鳳陽定遠人,是朱元璋的老鄉,屬於淮西勛貴集團。淮西勛貴集團開始是以丞相李善長為核心的。李善長退休之後,轉為以胡惟庸為核心。胡惟庸早年是在朱元璋攻佔和州時前來投奔的,然後從朱元璋手下的一名小吏開始做起,兢兢業業一直做到丞相的高位。到了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時正式升為丞相。

胡惟庸成為丞相之後整整四年,中書省只有他一個丞相,加上胡惟庸個人權力欲非常強,因此在朝廷內部拉幫結派,不斷的擴大自己所屬淮西勛貴集團的利益。而且在處理國家政務的時候,他很多事情都不奏報朱元璋,多數時候都自行處理,甚至大臣上奏給朱元璋的奏摺他都會先私下拆開,如果是對自己集團不利的,就全部打壓不報。

皇權和相權之爭

其實朱元璋一直就想廢除中書省這個機構,在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前,還是元朝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時,朱元璋稱吳王,沿襲元制設置百官,並在新設立的中書省中以李善長為中書省右丞相,徐達為中書省左丞相,後來又改以李善長為中書省左丞相(以左為尊,正丞相)。

等朱元璋將元順帝趕到漠北統一天下之後,朱元璋開始改革原來的行政機構體制。首先是取消了元朝的路級建制,建立了承宣佈政司、提刑按察司、都指揮使司三司互相牽制,加強中央集權。

等中央和地方的矛盾梳理好之後,回過頭來,朱元璋的皇權和的胡惟庸為代表的相權之間,衝突開始日趨激化。中書省總理吏、戶、兵、刑、禮、工六部事宜,以中書省左丞相為最高長官,大權獨攬權力極大。身為中書省左丞相的胡惟庸排斥異己擴展勢力,淮西勛貴集團已經嚴重威脅到朱元璋的皇權統治。

起初以劉基為代表的浙東派集團還能和淮西勛貴集團相抗衡。但是由於朝中淮西勛貴的勢力比較強大,劉基屢次遭到排擠。直到被胡惟庸在一次誣陷劉基之後,劉基被迫告老還鄉,不久就積鬱成疾而病死。劉基一死朝中再無可以和淮西勛貴分庭抗禮的人了,浙東派也因此實力大減,以胡惟庸為代表的淮西勛貴一時之間權勢熏天。

丞相制度被廢,皇權空前加強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正月,胡惟庸稱其舊宅的井裡湧出醴泉,非常祥瑞,所以邀請朱元璋前來自家宅邸進行觀賞。當朱元璋應邀前往時,有位太監出來阻止並提醒朱元璋千萬不要前往胡惟庸宅邸。朱元璋覺得情況有異,於是登上宮城城門,往胡惟庸家裡望去,發現胡惟庸家裡塵土飛揚,特別是在牆道、過道上隱隱約約好像藏有很多士兵。於是朱元璋大怒,以謀反的罪名,當天逮捕胡惟庸並處死。

因為胡惟庸謀反的案件,受到株連而死的人有三萬餘人,被誅殺或已死而被追奪封爵的功臣就總計有二十一名侯爵。一大批功勛舊臣高官們陸續受到牽連,或被殺或被捕。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朱元璋又將已經77歲高齡的韓國公李善長及全家七十餘口處死,淮西勛貴從此衰敗。而朱元璋也藉此取消了中書省這一機構,丞相之位也被革除。胡惟庸成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名丞相。隨後朱元璋要求六部長官直接對皇帝負責,實行六部治國,並且要求不許後代再設丞相一職,到了明成祖的時候就形成了明朝的內閣制度。

胡惟庸案之後,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朱元璋又發起「藍玉案」,大將藍玉及被株連的一萬五千餘人被殺,朱元璋大殺功臣重重的打擊了功臣勛貴集團,從此沒人再敢僭越皇權了。

最後贏家

朱元璋由胡惟庸案起,大殺功臣,又把長期駐守北方的大將藍玉給殺了,大力剷除功臣宿將。其實在洪武初年,朱元璋總結前代教訓,認為唐宋之所以滅亡,就是缺少親藩屏衛,於是採取分封諸子的策略,扶植親王鎮守重鎮保衛皇室。可是朱元璋萬萬沒想到,在他死後纔不到五年,在北方的燕王朱棣起兵靖難打敗了皇太孫朱允炆(史稱建文帝),並且隨後遷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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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之後再無丞相。胡惟庸是中國歷史上公認的最後一位丞相,明洪武十三年正月十一,明太祖朱元璋借清除丞相胡惟庸之機,廢除了中書省和丞相制,將中書省和丞相的權力分屬給六部,相對提高了六部的職權和地位,由六部尚書直接對皇帝負責。從此相權、君權合一,加強了中央集權。在中國歷史上丞相這一個延續了千年的官職從此被取消。

朱元璋廢丞相制度,獨攬大權於一身.其實質是為了加強君權,但實際上「相權「依然存在,只是存在於六部的相關大臣手中.之後,朱棣設內閣,進一步加強中央集權.對於朱元璋、朱棣這樣勤政的皇帝來說,重要的是穩住好不容易的打下來的江山,所以權力最好只集中於自身一人,但這樣卻大大增加了皇帝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強度。沒有明太祖勤勞的明朝皇帝們,無一不一而再再而三恢復一些假的中書省出來。

前期是內閣,內閣大臣參與皇帝的決策,是給皇帝提意見幫忙的,但是後期漸漸的內閣權利越來越大,導致皇帝的決策權收到越來越大的制約。標誌性事件就是明嘉靖帝,連給自己親爹正名這件事都不能自己決定,和大臣們相持不下,鬧的不可收拾。

到明朝後期,這些中書省的首腦不再是普通的官員,而是太監。比如司禮監就權力極大,分享掌印、秉筆批紅等等可以說應該只有皇帝才能行使的權力。司禮監幹預明王朝中央決策的制定,實際上是另一個中書省。當然,太監畢竟比丞相受到更多的約束。任用太監與設立丞相之間,明朝皇帝們聰明地選擇了前者。

縱觀整個明朝,廢除丞相後,只有朱元璋和朱棣兩個人做到了君權集於一身,有效發揮了君權的作用,後期的明朝皇帝要麼是受制於內閣大臣,要麼是大權旁落與太監集團,導致明朝後期的政治體系越來越不合理,甚至出現了萬曆皇帝三十年不上朝的現象,可以說,廢除丞相對明朝的國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題主想問的是

丞相的取消對於明朝政治制度的影響?

還是想問以胡惟庸為代理人的淮西集團的覆滅對明朝國運的影響?

胡惟庸的官職是左丞相,是輔佐太祖,統領百官的一個職位。

這樣的職位歷史上比較有名的既有伊尹、蕭何、諸葛亮這樣的國之柱石,也有李斯、霍光、曹操這樣的國之蛀蟲。

丞相這個名稱也隨著歷史的變遷,各不相同。有時候叫太宰,有時候叫卿士(鄭莊公),有時候叫相國,有時候叫宰相,真正作為一個官職穩定下來是元朝設立中書省,置丞相。

丞相的人數也不是固定的,有時候1個人,多數時候兩個人,「黃帝置六相」就有點誇張,但是秦明兩朝都是設立相國1位,丞相2位作為助手。

所以我的結論是丞相的取消對於明朝的政治制度有影響,但是不足以影響國運。

現在來看胡惟庸案還是有諸多疑點無法解釋。

洪武十二年,作為左丞相的胡惟庸竟然協同右丞相汪廣洋,隱匿不報越南來朝一事,被發現後又歸責於禮部,之後汪廣洋被殺。

洪武十二年,胡惟庸的兒子因為一場交通事故死亡,胡惟庸遷怒於車夫,指使手下將車夫活活打死。

洪武十三年正月,御史塗節自首上報胡惟庸和陳寧謀反。太祖以雷霆手段將胡惟庸下獄,胡惟庸對叛逆之事供認不諱,後被夷九族。

太祖隨後取消丞相一職,丞相職權分給六部,並設立祖制,以後子孫不得再設丞相一職,大臣有建議設立丞相的,處重刑!

至此,丞相一職徹底退出了中國的歷史舞臺,直至民國開始設立總理一職。

胡惟庸於情於理都不會造反,而與其說是胡惟庸的丞相當的太過跋扈專斷,毋寧說是太祖無法容忍他的帝國裏竟然存在丞相這樣的分權之人。

胡惟庸案,太祖收回了相權;

空印案和郭桓案,太祖整頓了吏治;

藍玉案,太祖收回了軍權。

這個以淮右布衣自稱,高喊天下於我何加焉的男人,用了31年,將權力牢牢的抓在了自己的手裡,妄圖給子孫留下一個鐵通的萬世江山。

卻不成想從正德開始,經嘉靖、隆慶、萬曆、泰昌、天啟之後,傳至崇禎,君權甚至被東林黨所挾持,所謂的九五至尊卻需要閹人來幫忙平衡權利。

太祖泉下有知,肯定心中充滿了憤懣和不甘!

西漢亡於外戚和宦官,東漢亡於宦官和豪閥,唐朝亡於宦官和藩鎮割據,宋朝亡於文官專權。

而明朝差點亡於宦官專政(明英宗和王振),最終亡於文官專政,軍人無權。

在明朝中昏君遍地的情況下,明朝還能得享國祚近三百年,不得不說和洪武、永樂兩位皇帝打下了堅實的政治基礎有莫大的關係!


胡的死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一 胡是宰相,相權過重,明太祖是不能容忍的。

二 清除老臣,為子孫繼位掃清障礙。

三 胡知道的事太多了,不得不除。

胡死後,明太祖決定不再設立宰相,於是乎明太祖成了歷史上權利最大的皇帝,直管六部,他老小子,沒啥生活愛好,自然很勤政,夜以繼日的處理奏章,可是他的子孫受不了,於是後人設立內閣,裡面的大臣被稱為大學士,最初,皇帝還算勤政,內閣只是諮詢機構,後來皇帝開始聲色犬馬,於是內閣權重,實際代行宰相權,但是內閣大臣不是宰相,所謂名不正而言不順,其權利與宰相比還是有差距的,比如內閣不能直覺處理奏章,只能提出意見,也就是票擬,皇帝點頭了,才能由太監謄寫,並蓋章,當然也有皇帝直接動筆到,但那種情況不多。這種制度最大的好處是避免了皇權旁落相權,所以也為清代所採用。


胡惟庸的死直接影響了明朝以後的政治體制,宰相被廢,出現了內閣制,可堪比現在的歐洲的君主立憲制!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種政治體制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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