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叢林法則,其實將「人」降格成「叢林裸猿」、類人高科技動物而不自知。

叢林法則是一種「文化毒瘤」、「思想之癌」,是殖民掠奪的「強盜邏輯」,把人貶低、退化成「動物性」的叢林裸猿,是放棄「人之為人」的責任。

它是對華夏族人倫道德的人類文明的「倒行逆施」,作死的前奏,以進化的名義「大倒退」的標誌之一。是把人類引入「末日」的前夜,類似兩次世界大戰的前夜。

叢林法則,貌似就是「動物世界」的潛規則,實則是對整個動物種羣的「誣衊」。生物圈裡除了「人」其實都是很單純的。

真實的情況是,萬物皆具靈性,大自然自有生命倫理,只有惡毒貪婪的殖民掠奪、種族仇殺者,才會「選擇性」的看中豺狼虎豹的血腥,推崇「狼道」,拒絕「仁義道德」,為逃避「成為人」狡辯。為美化殘酷暴力做鋪墊,醞釀人文「浩劫」,導致生靈塗炭,生態災難頻發。而自己獨霸食物鏈頂端,寡廉鮮恥毫無人性,根本就不知人類文明、生命共同體為何物?

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信條,是西方殖民者的哲學,是法西斯主義的理論依據,是兩次世界「大戰」的禍根,是盤踞在華夏大地上的鬼畜幽靈,是一場持續百年的「瘟疫」,現在仍然威脅整個人類的生存。種族歧視、自由劫掠式經濟、吸血金融,甚至人為抬高物價壓榨百姓,都是這一毒瘤的「變種」。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在中華文化裏,也有類似陰謀論的成分,但與叢林法則決然不同,比如兵書雲:「人而殺人,殺之可也。」前提是為了「止殺」,是懷有「聖心」,而且歷來統治者都是相信「不嗜殺人者得天下」,從未有明目張膽的美化「暴力」的,叢林法則對弱肉強食的「合法化」算是首例。

所以說進化論的叢林法則,它就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大的毒瘤!中華文化諸子百家、三教九流從未有如此陰毒的學說,得提防著。

為了人類文明,天下大同,必須剷除而後快!

樂活一家之言,不代表任何學術共同體,共勉!

(2019年5月,樂活於杏林初中。)


人類文明脫胎於叢林法則,人類文明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優化了的叢林法則。 叢林法則就是弱肉強食,弱者就是強者的口糧,食物鏈環環相扣,每個動物都是其中一環。人類如果沒有發展文明一樣是獅子老虎等頂級食肉動物的口糧。

人類文明只不過是優化的叢林法則,弱肉強食,落後就要捱打一樣存在,沒有絕對的公平正義,誰叫你弱他強,誰叫你無錢無勢。雖然有國際法,敘利亞、伊拉克一樣被美國西方暴打攻擊。雖然有社會規則,還是有校園暴力、欺負弱小的事件。人類的科技文明建造了高樓大廈、飛機大炮、醫療科技,但是豪宅住的有錢人,炮彈打的弱國,先進醫療科技服務的是富豪。富豪享受好的,因為他混到了食物鏈頂端;弱國被打,因為摸到了強國的逆鱗。 人只有不斷努力,成為強者,才能不被輕視;國家只有持續發展,成為強國,才能得到尊重。

叢林法則,是原始的,野蠻的,自然的。表達的是原始的道,弱肉強食、優勝劣汰。

人類文明,是人能動性的表現。人能認識自然,改造自然,建立適合人類發展的人類社會。文字、思想、製造、協作等,都能體現出人類的文明。

人屬於自然。人需要有自然的基礎,人間有愛,有了財富,願意與人為善,但是如果力量弱小,免不了「匹夫無罪懷璧其罪」的下場。歷史上人類文明被毀滅的例子,有。

人需要文明。人不同於其它的動物,是因為人有思想,有能動性。之所以有能動性,是能夠認識自然,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建立有利於人發展的環境,使人能夠有舒適有安逸。之所以有思想,只是想有利於自己,而且能長久的有利於自己。

因此,文明也是建立在自然基礎上的。人需要有愛,愛自己愛他人,但也要愛自然。人可以尊老愛幼,也必須遵循自然。人可以有愛,是有能力愛,因為愛是主動的給予,不是被動的剝奪,這才屬於自然。

一己之見僅供參考。可加關注多交流。


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物質文明決定精神文明的程度,到今天為止這個理論是正確的,今後再說。比如說針對過去的生產力水平,封建制度具有它的合理性,在總是有些人要挨餓受凍的年份,通過有秩序的讓一部分人死去比民眾間互相搶奪造成的社會損失要小,是以生死存亡為特徵的叢林法則對應的最佳的社會管理模式,往回走自然就是以暴力控制的奴隸制度,奴隸制度比起原始部落的互相搶掠屠殺喫人是一種進步。到了基本生活物質條件充分滿足的今天,叢林法則從生死存亡上升到物質的佔用之爭,內涵和形式都發生了徹底的改變。叢林法則永遠存在,因為人的好鬥本性使然。


人類的動物本性是與生俱來!!!


叢林法則是人類如動物界一樣,弱內強食。人類文明是人類互愛互助,共同向自然索取。


中國人是喫草的大象,俄國人是北極熊,日本人是豺,法國人是狼,英國人豹,美國人是鷹。


文明首先要有文字表達清楚明白叫文明。

叢林法則是什麼?弱肉強食強者為王。

它們什麼關係也沒有。


叢林法則是適者生存,人類除了適者生存之外還有一些人類文明的因素,如道德和文化。道德為人類行為舉止提供方向,指導人類應該做什麼、哪些不該做;文化則是人類奮鬥過程中所產生的思考、總結的集中體現,表現人類的思想和生活狀態。


叢林法則,強力法則,人類一定時期、一定程度、一定範圍內起作用、甚至一定意義(鬥爭堆進進步)進步的法則,然而,其不是人類文明的唯一、全部、全期、完全正面的法則。 人類社會,由獸到人,更有人的法則、社會法則、不只講力還要講理。 人性越發展完善,獸性越萎縮消減。叢林法則以「理性合法競爭"表現推進人類文明進步,最後叢林與文明溶合演進成至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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