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停阻礙他人視線,造成他人交通事故,該不該承擔事故責任?

當被肇事司機告上法院時,個別違停司機覺得冤枉。你別說,還真關這些違停司機的事!

近日廈門思明法院審理判決了這樣一起交通事故案,給廣大車主敲響了警鐘———這種情況違停車輛難辭其咎,也要承擔賠償責任!

因違停已被罰款事故後還成被告

2017年10月7日8時50分許,小明騎着二輪車載着小東從興港花園小區內由東往西行駛。進入小區外道時,兩人的車與阿軍駕駛的機動車相撞。小明、小東手上受傷,二輪車、機動車受損。

這起事故與小明無證駕駛非汽車類機動車在進入、穿越道路時未讓正常行駛的車輛先行有關,旁邊違停的三輛機動車也難辭其咎。阿吉、阿貴、阿商將車違法停在了興港花園小區出入口路面,影響了其他車視線、妨礙通行。

經交警部門認定,小明無證駕駛車輛、未給正常行駛車輛讓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阿軍在沒有限速標誌的道路上超速行駛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阿吉、阿貴、阿商違停,也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拿着這紙事故認定,小明、小東將阿軍、阿吉、阿貴、阿商及2家相關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小明、小東分別向保險公司索賠6萬餘元、11萬餘元,並要求其他被告對保險公司賠償不足的部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圖片來源網絡)

法庭之上,阿吉覺得禍從天降有點冤。對交警部門的認定提出了異議,要求不承擔事故責任。其理由是,阿軍超速行駛才導致事故;事發路段長期存在違章停車現象,事故發生後他因違停也被罰款200元。

違停承擔次要責任要作出相應賠償

思明法院審理認爲,交警部門作出的案涉交通事故認定書,系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依法制作的公文書證,具有高度權威性。雖然阿吉對事故責任認定持有異議,但沒有充分依據改變相關認定意見。因此,本院對相關異議不予採信。

思明法院還分析了各行爲對形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力及過錯程度,對責任作進一步細分———小明與阿軍爲主次責任,在無其他原因介入情況責任比例爲7:3。阿吉、阿貴、阿商共同承擔次要責任,宜作爲整體承擔與阿軍同等責任。因此,小明、阿軍、阿吉、阿貴、阿商承擔責任比例應爲7:3:1:1:1。

經法院計算確認,2家相關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及商業第三者險內對小明、小東作出相應賠償。阿吉、阿貴各賠償小明311.86元,各賠償小東144元。因阿商停放的車輛未投保交強險,其應賠償小明1718.05元,賠償小東7652.50元。該車輛投保人對其中部分賠償款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由此可見,因違法停車造成的事故不容小覷!

除此之外,如果你選擇這樣停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還要承擔相應責任!

(文中人名均爲化名)

廈門日報社新媒體中心出品

來源:海西晨報 綜合濟南交警(jnjjwx)

海西晨報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思法 製圖:黃勁超

編輯:楊欣 審覈:楊佳音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