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點:清朝沒有完整的軍事工業來維持北洋海軍武器裝備的正常使用和升級。

中日雙方海軍戰鬥力相比較,就實際戰鬥力而言,大體不相上下。日本軍艦的優勢是速度,而而北洋海軍定鎮兩艘軍艦,裝甲堅厚,體量龐大,這是清軍的優勢。就火炮而言,日本海軍的發射速度佔據優勢,而火炮口徑北洋水師佔優。日本艦隊沒有攜帶的魚雷艇,北洋海軍有攜帶魚雷艇。雙方艦艇數量都是十二。只是北洋海軍最大的弱點是,十二英寸口徑火炮炮彈奇缺,在海戰之前僱傭的外國官員泰萊,漢納根到旅順港檢查物資清單,發現炮彈只有三枚,曾給李鴻章發電報迅速籌辦,李鴻章馬上回複電報說,這種炮彈清國不能夠生產,去外國購買也來不及了。

第二點:上級軍官的水平問題突出。

據外國官員泰萊的觀察,北洋水師的機械操縱人員都是十分優秀,艦上官兵活潑勇敢,技術嫻熟,下級將校,總體來說還可以。只有上級軍官除個別之外都不合格,並且大多都染上了官僚的習氣,精神萎靡不振。

第三點:劉步蟾是北洋海軍高級軍官中的敗類。

黃海海戰開戰之初,劉步蟾擅自改變隊形,唯一的理由就是劉步蟾要保證自己的定遠艦處於最安全的位置。他突然離開主要戰場,日本軍艦的火力必然集中在旗艦之上,將丁汝昌和泰萊置於危險之中,丁汝昌後來果然中炮受傷,北洋艦隊隊形徹底混亂,

海戰之後,劉步蟾代理水師提督,利用手裡的職權,將鎮遠艦巨炮擊中吉野號的戰功記在自己所在的定遠艦上,如此謊報軍情,虛報戰功,無恥至極。

第四點:丁汝昌提督受傷不退,超勇管帶黃廷勖,誓與軍艦共存亡。鄧世昌壯烈殉國,這些都是中國軍人的楷模,是中國人的英雄。

第五點:李鴻章,丁汝昌對於北洋艦隊實際情況的隱瞞要負有責任。甲午春季檢閱大典,李鴻章為彰顯北洋海軍聲威,從中作假,官樣文章。一場檢閱下來卻沒有發現巨大炮彈的嚴重短缺,丁汝昌有隱瞞不報之罪,李鴻章如果不知道則是有失察之罪,如果知道則也是隱瞞不報之罪,這個是這兩位北洋水師直接負責人應該擔負的責任。

第六點:清朝朝廷之中重文輕武之風。這一點可以說一直以來就是中國幾百年傳承下來的惡習,可不是清朝一個朝代專有的。軍人保國安民,應有有其該有的尊嚴和榮耀,而且軍人必須由國家來制約,不能夠依靠所謂的文官來壓制。如果軍人真的想造反,尤其是幾個區區的文官能夠壓得住。

第七點:日本人的陰險狡詐。

日本海軍先懸掛美國旗,接戰之後才更換成日本旗,這是日本軍隊狡猾欺詐的傳統作風,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毫無下限,而且這些不是這一場仗所特有的。對於日本這個國家,我們要時刻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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