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30日讯(记者 佘雨桐) 3月29日,哈尔滨香坊区人民法院在东北林业大学校园法庭对被告人袁某等6人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依法判处袁某等6人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庭审现场。图片由法院提供

  宣读判决书。图片由法院提供

  顾某(另案处理)在从事快递员工作期间得知快递公司有代客户收取邮资的业务后,见有机可乘,遂预谋以快递运输作为媒介,以“免费赠送”礼品的方式骗取代收人的邮费。2015年6月,顾某注册成立哈尔滨紫诺商贸有限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后,顾某通过网络及个人介绍方式从社会上大量招聘业务员,并以业务培训为名对招聘来的业务员进行网络诈骗技能培训,培训包括如何制作虚假的手机宣传图片、传授诱使被害人受骗的“话术”等内容。业务培训结束后,顾某等人便指使业务员将事先制作好的紫诺公司开展“免费赠送耐克鞋”、“免费赠送华为手环”活动的虚假广告通过微信方式向公众进行宣传,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紫诺公司再将假冒伪劣运动鞋、智能手环通过快递公司寄给被害人,被害人签收“免费赠送”物品时必须先向快递公司交纳29元邮费,快递公司将其正常收取的邮费扣除后再将剩余部分给紫诺公司。业务员每完成一单业务,其均能从中获取提成。袁某等6人分别于2016年到2018年不同时段进入紫诺公司工作,在其明知公司实施诈骗犯罪的情况下,接受公司培训并积极参与实施诈骗活动,诈骗数额从8,000元至160,000元不等。

  东北林业大学学生旁听此次庭审。图片由法院提供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等6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6名被告人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案扣押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96427元,依法没收,由扣押机关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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