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流新闻网记者李盛雯/台北报导

NCC出声了!针对北都数位有线电视公司与东森、纬来家族可能的频道停讯,NCC今(21)晚表示,频道及系统经营者就频道授权的商业利益争议,不应损及消费者,NCC已展开搜证准备,倘有断讯,将依有广法及卫广法查处,并责成北都提出消费者补偿方案。

NCC强调,北都在可预期授权终止日期下,并未积极预为因应处置。NCC要求北都应正视订户视听权益,立即启动紧急应变机制,例如加派人力以明快回应客诉案件、提出替代频道与订户权益保障措施(减收收视费用或展延收视期间)

NCC表示,昨日已召集消保处、公平会及台北市政府等相关机关共同协商:若该公司订户欲退租,可依有线广播电视服务契约及该公司所提之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与该公司解约;倘消费者仍有收视需求,可洽询台北市经营区域其他9家有线电视系统经营者或MOD等业者所提供之收视方案。NCC将适时协调地方政府提供消费者必要协助。

NCC说明,去年5月至今,北都分别向NCC申请107108109年度频道授权争议调处,其中107108109年度频道授权争议调处经NCC 5次调处及5次协调会议,决议调处不成立。

NCC去年1226日、今年113日、213日、14日多次发函北都应尽速提出营运计划营运变更,下架纬来频道及东森频道等13个频道;北都迟到18日才向NCC提出频道异动申请,但相关文件不完全,NCC今日责成北都补正。

NCC将就本案依有广法第29条第1项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及后续适法处置,以维持市场秩序及确保消费者权益。

NCC今日函知纬来频道及东森频道供应事业,命2频道供应事业于严重特殊传染病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中心征用播送指定讯息与影片期间,不得断讯。

倘所属频道于指定期间发生节目讯号中断情事,将依卫星广播电视法第43条第2项,及同法第61条第6款规定予以核处。

NCC呼吁,有线电视系统与频道供应事业双方应重视公众视听权益,在恪遵相关规定及保障订户权益下,双方应建立互信关系积极协商洽谈,若有协商不成而无法继续播送者,应取得频道供应事业下架同意书及研拟消费者保障措施,依有广法规定提出频道异动申请,获NCC许可后,始得将频道下架。

近两年因频道授权费用争议无法达成合意致生纠纷不断,NCC参考加拿大CRTC及国内仲裁法及劳资争议处理法之相关规定,去年1225日函送修订有广法第55条及增订第55条之1至之4条文修正案予行政院审议,强化调处程序及引入仲裁机制,以减少授权争议及断讯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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