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现行民法监护章节,成年人在丧失意思能力,如重度失能、失智、重瘫等须受禁治产状态时,声请人可向法院提出监护声请,法官须依职权选定其配偶、四亲等内亲属、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实的其他亲属、主管机关、社会福利机构等为监护人,但法官毕竟并非当事人,却要帮他选择监护人,因此常被批评没有弹性,意定监护制度油然而生。

意定监护把选择监护人的权利交还给「还清醒」的当事人,换言之,当事人在被宣告监护前,可依自己的需求托付给相信的人,且可分门别类,如理财与照护各选择一位监护人,同时兼顾专业与健康,甚至可直接跳过法院,由监护人直接协助处分财产,省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记者吴政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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