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記者楊國文/臺北報導〕知名預測市場網站「未來事件交易所」於二○一四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在網站公佈各候選人的當選機率預測,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其數據進行報導,被中選會依違反選罷法裁罰五十萬元,自由時報不服抗罰;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引述」民調未違法,昨判中選會敗訴定讞。

自由時報在二○一四年十一月的即時新聞中,引用未來事件交易所對九合一選舉中各候選人的當選機率民調。中選會認為,從選舉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自由時報並沒有載明選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應該載明的事項,如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法、母體和樣本數、誤差值等資料,因此裁罰五十萬元;自由時報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抗罰。

法院認為,選罷法第五十三條對民調的行為規定是「發布」,發布民調的是未來事件交易所,自由時報的行為僅是「引述」或「報導」未來事件交易所的民調,不符合裁罰要件,因此中選會對「非民調發布者」的自由時報裁罰,已違反行政罰法第四條規定的「處罰法定主義」原則,故裁罰有誤,判中選會敗訴定讞。

  • 最高行政法院。(資料照)

    最高行政法院。(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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