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7 18:15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谢姓女子于今年5月间外出时把机车停在停车格内,却遭人移出,而遭警方开单,还好谢女在停车前有「自保」动作,拍下当时停车照,新北地院也认为谢女的机车确实遭人移出,判谢女胜诉,原处分撤销,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今年5月27日,谢女的机车被警方发现停在新北市中和区景安路的人行道上,因而开单举发,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裁处600元罚锾;谢女为此提出行政诉讼称,她的车原本是停在机车格内,有拍照存证。

法官把谢女所拍的照片与警方的照片比对发现,谢女的机车原本停在停车格最右侧,但后来已被移至停车格外的人行道上。

法官认为,因机车位置难寻,而硬将机车挤进停车格内,致原合法停放机车遭挤(移)出停车格情况时常发生,判定谢女所述属实,判她胜诉。

  • 新北地院认为谢女的机车确实遭人移出,判谢女胜诉,原处分撤销。(记者王定传摄)

    新北地院认为谢女的机车确实遭人移出,判谢女胜诉,原处分撤销。(记者王定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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