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6 16:31

〔记者彭健礼/苗栗报导〕职业大货车驾驶陈男,从高雄载运铁块砂到桃园途中,被高雄警方误以为他载运砂石,开了一张未依规定使用专用车辆罚单,被罚4万元,行经新竹县又因拒磅再被新竹警方开单告发,结果,拒磅罚单竟成为推翻前一张罚单的证据,苗栗地方法院裁定陈男的第1张罚单撤销。

陈男于去年7月15日,傍晚5点多,驾驶载有铁块砂的营业货运曳引车,从高雄出发到桃园,他于行经高雄市内门区台3线400公里处,被高雄旗山警分局员警拦查。

警方问陈男车斗装什么?陈男回「砂仔!」警方没有上车查证,以为陈男是载运砂石、土方,却没有依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开单告发。

陈男被开罚后、继续北行,于16日0 点45分许,行经新竹县新丰乡凤鼻隧道北端出口时,被新竹县警察局交通队员警拦查,因陈男不愿配合过磅,又吃了一张拒磅的罚单,罚9万元。

陈男跑一趟车,吃了2张罚单,货运公司损失惨重,老板不服申诉,强调陈男载运的是铁块砂,与砂石、土方不一样,主张第一张罚单撤销。

但法官调查发现,陈男的第2张拒磅罚单上,违规事实为「装载货物(铁砂),行经设有地磅处所五公里内,不服依法令执行交通稽查人员指挥过磅」,认为第一张罚单的取缔员警轻率而未为任何取证动作,仅凭陈男回复「砂仔」,就认定陈男载运的是「砂石、土方」而开立罚单,于法不符,裁定撤销第一张罚单。

  • 送货1趟2罚单,  法官:第2张当证据、裁免罚第1张4万元。(示意图)

    送货1趟2罚单, 法官:第2张当证据、裁免罚第1张4万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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