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图/免费图库pakutaso)

▲陈男惊见前妻与日男「聊色」怒而提告。(示意图/免费图库pakutaso,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突发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陈姓男子发现钱姓前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年薪300万的日本籍高阶经理人大搞暧昧,从双方对话中甚至可看到2人讨论「高潮射精」,让他一怒之下向前妻及日籍经理提出损害赔偿告诉。但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对话内容虽然有情爱挑逗,但无法证明2人在现实生活中有性行为,判陈男败诉。

根据判决书,陈男主张,他2006年与钱女结婚,2人婚后育有2女,一家4口原本和乐融融,但2017年间发现,钱女常常借故深夜在外喝酒,经多方查证后才发现,钱女竟与同公司的日籍高阶经理人发展出婚外情。夫妻俩于2018年11月底办理离婚登记。

陈男更提出钱女与日籍高阶经理人的对话纪录佐证,内容提及,日男在台湾农历年假期将返回日本与配偶团聚,钱女撒娇的表示,「你晚上跟另一半拥抱同睡,我会吃醋」、「很喜欢你的味道,要保留味道在自己身上,闻著你的味道睡觉」,日籍经理人也回应,「非常喜欢妳的体味」。

除此之外,钱女还问,「为什么你知道自己即将射精,还忍住射在体外?」,日籍经理人则回答,「我当然可以知道,而且常射在体外」,钱女又再度追问,「当你要射精时,是什么感觉?」,对方回答,「这很难解释,但是就是感觉快高潮射精了」;陈男认为,这些对话已可以充分证明2人通奸,怒而求偿100万元。

对此,钱女则反驳,陈男曾经提出妨害家庭告诉,但因只有对话纪录文字档,没有讯息截图,获得不起诉处分;另外,她与日籍经理人的聊天内容,就算有提到「接吻、亲吻、结婚生子、射精」等话题,都仅限于「想像」的程度,并不代表现实生活中有发生男女关系;且她与陈男的婚姻关系存有婆媳问题,陈男家族还有生男的压力,让她感觉家庭地位低落,才会另寻管道抒发情感,夫妻俩会离婚也是因为陈男坚持。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对话内容非常挑逗,但因没有证据证明钱女与日籍经理人于现实生活中有发生对话里的情爱行为,因此判陈男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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