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调整前适用票面利率:3.12%

调整后适用票面利率:3.7%

调整后起息日:2019年5月25日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6南航02

3、债券代码:136452

4、发行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50亿元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581号”。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登记机构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1、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3.12%,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上调为3.7%。

12、起息日:2016年5月25日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5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5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5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已于2016年6月28日在上交所上市。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1、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内票面利率为3.1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即在后2个计息年度(2019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24日),票面利率上调为3.7%。

三、相关机构

1、发行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兵

电话:020-8612 3412

传真:020-8611 3527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中国南方航空大厦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索醒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436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14层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70114

传真:021-58754185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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