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6世紀,小提琴的演奏只使用第1把位,很少用到G弦。小提琴的指板與琴脖子,又短又寬。持琴的姿勢是將小提琴靠在胸部左方,用左手托住琴,只有兩個支點。隨著音域的加寬以及把位的發展,演奏者將琴置於肩上,下巴放在拉弦板的右方,以解放左手,使其沿著琴脖子進行移動。但是,在拉弦板右方夾琴的方式,對高把位和G弦的演奏有困難,也限制了握弓的手的動作。在17~18世紀,拉小提琴的右肘部位置很低,1797年出版的《小提琴演奏中的進步力學的新方法》提到,學生用細繩將胳膊肘拴在衣服扣上,限制了右手的動作。這是當時應用短弓法演奏的原因之一,另一個原因,是手掌與弓根保持一定距離的握弓法,它進一步縮短了拉弓的範圍。到了19世紀的初期,演奏者將下巴放在拉弦板的左方,使頭部與雙手的姿勢發生了改變,這促進了小提琴結構上的改造。指板和琴脖子變得細長,腮托的發明(1820年)讓左手可以靈活的運動,豐富了小提琴的演奏技術。一些小提琴演奏家有著不同的持琴方式,維奧蒂把下巴放在拉弦板的左邊,弗蘭茨爾則放在右邊,斯波爾是放在拉線板上,他的腮托也是在拉線板上。當時的音樂廳的音響條件並不好,這就要求小提琴絃更細,張力更大,琴馬的支撐能力更強。19世紀初出現的揉弦技術,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小提琴聲音在音樂廳裏的傳播。

小提琴最早的指法叫文字記譜法,在管風琴演奏中十分流行,它是15~17世紀,用字母、數字、節奏記號和線來記載小提琴指法的方式,用4條線代表4根琴絃,數字標識的是所按的手指,音符的時值,用線和其他符號來標註。這種記譜法,僅限於小提琴第1把位的演奏,不適於後期的發展。但在當時,已經出現了在兩根弦演奏,上行用空弦,下行用4指的要求。

1738年法國音樂家柯列特將小提琴指板劃分出7個把位,每個把位包含4度音程,和今天的分法相同。柯列特認為,GDA弦上的換把不超過4把位,E弦的換把不超過7把位,換把時,應當把腮托裝在琴上,保證左手的靈活移動。

義大利小提琴家洛卡臺裏和傑米尼亞尼提出了擴展和壓縮4度音程的指法,洛卡臺裏考慮了手指結構的生理學特點,總結了一些伸縮的方法。例如,在10度音程中,從4指換到1指,比從1指換到4指容易;用空弦換把位。

傑米尼亞尼提出了許多新的範例,如用密集交替指法替代半音滑指指法演奏半音音程;在一根弦上用1指4指演奏小二度音程。他還創立了保留指、預備指和移指的原則,主張某些手指在變換位置之前不必抬起,方便雙音的演奏。

德國小提琴教育家,列奧波爾德·莫扎特提出,換把的執法運用原則有三點:必要,方便,裝飾。音符很高時,換把有必要。音符相隔很遠時,換把則方便。音符在一根弦上流暢演奏時,換把保持了音響的平衡。莫扎特將把位區分出全換把與半換把,如用1指演奏E弦A音時手的位置(3把)是全換把把位,演奏E弦G音時的位置(2把)是半換把把位。兩種換把指法可以同時並用,他稱其為混合換把指法。莫扎特指出,換把應當讓人不易察覺,其方法有三個:利用空弦換把;在音高相同的地方暗中換指;伸展手指。有時根據不同的弓法,也會相應的改變指法。

法國小提琴家拉貝提出了半把位的概念,他指出在演奏某些樂句的時候,必須將手靠近弦枕,這樣手的位置可以不變。

他還提出了在兩根琴絃上演奏純5度和減5度音程的方法,第1種是用同一個手指,按住兩根琴絃,第2種是相隔兩指。

俄羅斯小提琴家漢多什金在其出版的《俄羅斯民歌與變奏》中,首次應用了在一根G弦上的演奏手法。這個手法的原則是,以最大的限度使用換把,而不以手指的可能動作為基礎,注重左手的靈活移動。達維多夫用小提琴的一根琴絃奏法改革了大提琴的指法,古託爾對此評價,這種演奏法的先決條件是頻繁換把,儘可能多的利用整個手臂的各種動作,保障按指的力量與準確。在一根琴絃上用換把的方法奏出的樂句,比它在音色不同的兩根或三根琴絃上的發聲更完整,手的頻繁移動,是現代華麗的樂器演奏技巧的基本原則。

19世紀,隨著炫技小提琴演奏技巧的出現,指法的發展進入了新的階段,出現了與帕格尼尼演奏風格相關的指法。帕格尼尼摧毀了18世紀古典教科書中的那些條條框框,取消了把位劃分法,發展了洛卡臺裏的伸指法,增加了換把指法的可能性。同時期的音樂家們認為,帕格尼尼的指法有時是不對的,不受指法原則拘束,但也不是任意妄為的結果,有他獨特的睿智的理解。帕格尼尼使用很特殊的指法演奏極難的和絃與琶音,例如他僅用一個手指演奏了一段在極高把位中的音階式經過句;在抒情性的曲調中,他常常用一個手指演奏,或用兩根手指演奏雙音,如第23號隨想曲。

受帕格尼尼的影響,19世紀小提琴的演奏技術,在雙音與和絃方面取得了巨大進步。一些著名的小提琴家對樂譜中的指法親自編訂,如約阿希姆、達維德、列奧納爾,克萊斯勒等小提琴家,創造了很多小提琴譜的編訂本與改編本,添加了很多的關於演奏方面的指示,增加了小提琴曲目的數量,豐富了小提琴的演奏技術,對新指法的擬定產生著積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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